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工业污染源排查的通知》(鄂环办[2016]16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随州市城区颗粒物PM2.5、PM10污染来源调查”和“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调查” 工作。相关技术报告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主要结论如下:
随州市城区大气污染主要来源
1、PM2.5、PM10、O3依次为影响随州城区空气质量的三个影响因素,PM2.5、PM10主要影响冬季环境空气质量,O3则主要影响春、夏季环境空气质量;
2、PM2.5的主要贡献源包括工业/燃煤源(28.4%)、建筑/道路扬尘源(23.1%)、机动车尾气源(20.7%)、二次无机源(18.6%)、生物质燃烧源(5.9%)以及其它源(3.4%);
3、PM10的主要贡献源包括建筑/道路扬尘源(33.7%)、工业/燃煤源(26.5%)、机动车尾气源(17.5%),二次无机源(12.3%),生物质燃烧源(6.4%)以及其它源(3.7%);
4、PM2.5在PM10中的占比为52%-69%之间。因此,降低大气中PM10的浓度,就可以实现PM2.5浓度的降低;
5、O3污染是继PM10与PM2.5之后的第三种污染因子,2017年,以O3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达到了111天。O3的8小时年均质量浓度从2015年的90μg/m3,上升至2017年的99μg/m3,O3前体物是NOX和VOCs,控制燃烧过程和机动车的NOX排放以及涂装过程VOCs的排放,可以有效降低O3污染。
随州市城区大气污染控制主要措施
| | ①加强施工工地围挡设施建设。 ②加强施工工地区域及厂区裸露土地的覆盖。 ③加强施工工地抑尘设施建设及运行监管。 ④加强施工工地渣土车和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卫生的运行监管。 ⑤加强施工工地的堆场扬尘和裸露地面扬尘治理。 |
| ①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扬尘污染控制。 ②深入排查,及时更新裸露土地台账和分布图。 |
| ①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加大雨后路面冲洗力度。 ②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车辆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 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将部分水泥路面替换为柏油路面。 ④对于道路的维护管理,可以采取施工道路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施工措施,缩短裸露时间,破损路面应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 |
| | ①制定区城清洁能源供应规划、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②全面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管控散煤使用量。 ③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及“煤改气”及“煤改汽”、“煤改电”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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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①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 ②推广汽车行业先进涂装工艺技术的使用,优化喷漆工艺与设备,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控制在35g/m2以下。 ③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 |
| ①要求餐饮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及排放通道,实现有组织排放。 ②建议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水性或低挥发性建筑涂料、木器漆和胶粘剂,逐步减少有机溶剂型涂料的使用。 ③努力保障加油站和加气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
| | ①加快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更新淘汰,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 ②加强机动车成品油供应销售的全过程监管,开展成品油监管专项检查行动,加大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抽查力度 |
| ①改善道路交通状况,减少因道路状况而导致的道路拥堵。 ②增加公共清洁能源车(电动车)的数量,替代燃油车。 |
| | ①定期排查,确保餐馆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确保餐馆油烟的达标排放。 |
| ①加强对烧烤摊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烧烤摊。 ②对各大小餐馆的燃煤种类进行排查,禁止使用散煤,提倡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 ③通过对民众的普及教育,使民众认识到散煤对环境的危害。环保局开通举报电话,提倡民众自发监管餐馆,发现有使用散煤的,立即举报。 |
近年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在控制PM10污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空气质量逐年向好。当前,更小微粒污染以及有机物污染已经成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难点。
市环保局组织完成的“随州市城区颗粒物PM2.5、PM10污染来源调查”和“随州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调查”,为更有效的降低PM2.5和O3,精准攻克更深层次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因子,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施策方向。
我市将按照“随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结合上述研究结果,制定大气污染攻坚方案,精准治理PM2.5、O3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