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新殡仪馆开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日期:2018.7.10-2018.7.24。
通讯地址:市民政局福事科。
邮编:441300。
联系电话:0722-3590255。
电子邮箱信箱:356797608@qq.com。
市人民政府关于随州市新殡仪馆开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新殡仪馆即将开馆运营,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开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馆时间
随州市新殡仪馆自2018年9月1日起开馆,24小时服务热线:0722—3336289。老殡仪馆继续运营至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日关闭。
二、新殡仪馆具体位置
随州市新殡仪馆位于曾都区万店镇夹子沟村三组。
三、新殡仪馆服务范围
曾都区、随县、随州高新区行政区域。
四、新殡仪馆服务项目
遗体接运、遗体整容、遗体冷藏、遗体火化、停灵吊唁、骨灰安放等。
五、有关规定
(一)新殡仪馆及公墓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流动舞台演出。
(二)在随州城区东起鹿鹤大道、西至擂鼓墩大道和白云大道、南起编钟大道、北至明珠路范围内办理丧事,一律在新殡仪馆内办理,严禁在新殡仪馆以外的地方搭棚祭吊。
(三)火化区内死亡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遗体土葬提供墓地、墓穴、运输工具和其他便利条件。尊重少数民族和宗教人士的丧葬习俗,自愿实行丧葬改革的,他人不得干涉。
(四)为防止传染疾病和污染环境,遗体应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运送遗体应使用殡仪专用车辆;各医疗单位对医院内死亡的病人,其遗体由医院通知殡仪馆接运。
(五)送葬时,禁止在城区禁鞭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敲丧鼓及抛撒纸钱纸花。
本通告由曾都区政府及市城投殡仪公司组织实施,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违者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