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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菱 于 2018-8-7 11:46 编辑
随州市人社部门惠农政策
一、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程序:困难毕业生向所在院校提出申请,由所在院校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毕业生个人账户。
二、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可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职业培训期间,按培训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日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补贴程序:学员参训达到培训学时且培训合格,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由定点培训机构报当地就业部门初审,人社部门复审、公示,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参训者本人个人账户。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民工新增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营业半年后,可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进驻市级以上创业基地的初始创业主体,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5000元租金补贴。 对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我市新增自主创业半年以上,可按规定享受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房租、水电补贴,最高每年可达1.8万元。 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所属地就业局进行申报,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创业者提供的个人账户。
四、“农家乐”创业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开办农家乐创业,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补贴2000元、每户农家乐补贴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向当地人社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人社服务中心申报后经县市区人社局现场核查、核实身份、公示后,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家乐经营者个人账户。
五、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奖补 对企业参与就业扶贫,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补贴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就业局提出申请,由当地就业局进行申报,经人社部门现场核查、核实身份、公示后,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
六、创业担保贷款 对城乡劳动者在我市自主创业的,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内、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捆绑式”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参照合伙“捆绑式”贷款执行。创业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并按政策规定贴息。 在我市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新增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以上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按规定落实到位,并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可想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程序:创业者或企业向当地就业局提出贷款申请,由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担保,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由经办银行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
七、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专项评审 对在我市乡镇非公有制单位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技能应用、技术推广、文体艺术、社会服务活动,能够运用科学方法,解决实际工作中的较大问题,带领农民致富,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评定中级职称。 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2、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3、县(市、区)职改办审核;4、市职改办预审;5、评委会评审;6、市职改办组织评审、下发文件、办理证书。
八、专家选拔 对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技能出众,成绩显著,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专项津贴、市政府津贴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申报程序:1、个人申报;2、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3、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部门审查同意;4、县(市、区)人社局初审;5、市人社局审核;6、评委会评审;7、市政府津贴报市政府审批、颁证,一次性发放津贴4000元;省政府专项津贴和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人社厅推荐,省政府审批、颁证,一次性发放省政府专项津贴10000元、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津贴15000元;国务院特殊津贴以市政府名义向省人社厅推荐,国务院审批、颁证,一次性发放津贴20000元。
九、就读技师学院免学费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随州技师学院免收学费,并协助申报落实每生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协助申报落实每生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雨露计划”补助金。 申请程序:具有学院全日制教育学籍的学生(除城市户口外)均可享受免学费。由学生本人申请,并附户主及学生本人的户口复印件各一份,核实并公示无异后报上级部门审批并拨付资金。同时,协助学生按教育扶贫政策程序申报助学金和“雨露计划”补助金。 政策咨询电话: 随州市社保局:0722-3267996 随州市就业局:0722-3238669 随州技师学院:0722-3816579 随县人社局:0722-3339288(就业)3339236(医保) 广水市人社局:0722-6245337 曾都区人社局:0722-3313859 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市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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