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论坛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693|回复: 30

    人车各行其道,难吗?

      [复制链接]

    411

    主题

    6526

    回帖

    8万

    积分

    红钻队员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80667
    发表于 2018-10-5 14:5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南风过境 于 2018-10-5 15:02 编辑

    微信图片_20180408151710.jpg
         一个城市规划和建设中,道路的规划和建设是头等大事。每条道路都划分出了机动车道、自行车道和人行道。车分离、各行其道作为保护市民人身安全、缓解道路拥堵的交通原则,随着城市的发展早已明确。然而,现实生活中,时至今日,在随州让人车各行其道似乎还是那么难。本来应该是各行其道的城市道路,却经常发生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的“错位”现象,自行车和电动车窜上机动车道、行人在自行车道上闲游漫步……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利用“十一”节假日期间连续进行了探访调查。

    机动车道上:   与车“共舞”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527 - 副本 (2).jpg
    10月1日上午九点,正是出行高峰,记者在解放路附近驻足观察了约15分钟,发现大多数电动车宁愿在机动车道上钻来钻去,也不愿意走非机动车道。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538 - 副本 - 副本.jpg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507.jpg

    在青年路、烈山大道、沿河大道、舜井道、汉东路等处,记者看到不少三轮车、电动车,甚至自行车,在车辆“川流不息”的机动车道上挤来挤去,有的任意变换车道,有的忽然掉头,导致后方车辆不得不提高警惕,放慢速度。而旁边的非机动车道形同虚设,在机动车道上“与车共舞”的热闹形成鲜明对比。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452.jpg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503.jpg



    针对这些情况,一些市民这样告诉记者:
    ”有些小年轻人骑摩托车,不但不按道行驶,车速还快,有时候听到摩托车轰隆隆的油门声,我都会下意识把车速降下来,以免发生意外。”
    “每天上下班高峰期,路上比较堵,一些摩托车电动车看前面有排队,就哪里有空往哪里拐,还经常和汽车抢道,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刮擦。”
    “摩托车电动车变道、转弯很少打转向灯,想转就转,也不会给后车一点提示。”

    摩托车道、自行车道:   人车互窜
    微信图片_20181005143851.jpg
    在汉东路、标有图形的非动车道耀眼醒目,可部分市民却对划定的各种车道视若无睹,摩托车、电动动车骑上机动车道,行人漫步摩托车道的现象比比皆是。
    微信图片_20181005143331.jpg
    在烈山大道军翔百货公交站台,一辆公交车到站后,大量乘客下车后直接走上自行车道,只有极少数的乘客会绕到最里面的人行道。
    微信图片_20181005143855.jpg

    为什么不走人行道?有市民解释道,人行道上铺的步板砖没有自行车道走得舒服,一直以为自行车道是人跟自行车都能走。人行道在最里面,人们嫌麻烦,都喜欢走自行车道,高峰期大量行人堵在路上,自行车根本过不去。

    市交警大队:不按道行驶要被罚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444.jpg

    市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人车各行其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就有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第六十一条也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微信图片_20181005110449.jpg
        该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对驾驶员处予50元罚款。“不论是摩托车还是汽车,不按道行驶都要被罚。”
      “如果汽车停在摩托车道上,将按违停处理,扣3分,罚50元。”该民警说:“此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将承担主要责任。”
    085038nrhcxrqg00yx1v7z.jpg
    文明出行,不仅能反映出一座城市市民的素质,更能折射出这座城市的文明。只有出行文明,各行其道,才能方便自己也方便别人。我们广大市民都应该从自身做起,争做文明交通出行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和引导者,用文明出行引领城市文明,用文明浸润涵养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让文明驾驶、文明出行、文明礼让的行为成为神农故里的一道靓丽的风景。

    分享到:
    且听风吟,爱染流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05

    主题

    2万

    回帖

    89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898374
    发表于 2018-10-5 15:2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难,就是不愿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00

    主题

    2万

    回帖

    44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441573
    发表于 2018-10-5 17: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车各行其道,才是安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00

    主题

    2万

    回帖

    44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441573
    发表于 2018-10-5 17: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3835

    回帖

    3万

    积分

    白银队员

    Rank: 5Rank: 5

    积分
    31668
    发表于 2018-10-5 20: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行其道注意安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4

    回帖

    52

    积分

    一级队员

    Rank: 2

    积分
    52
    发表于 2018-10-5 21: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清心可以 于 2018-10-5 21:27 编辑

    精神文明是建立在物质文明基础上的
    你比如说:在解放路,骑自行车,你叫他走哪里?
    当然,如果在各种条件齐备的情况下,不守规则乱搞,那就有问题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46

    主题

    3万

    回帖

    37万

    积分

    执行干事

    Rank: 8Rank: 8

    积分
    378406
    发表于 2018-10-5 21: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车子都不遵守交通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46

    主题

    3万

    回帖

    37万

    积分

    执行干事

    Rank: 8Rank: 8

    积分
    378406
    发表于 2018-10-5 21: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的让人心慌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46

    主题

    3万

    回帖

    37万

    积分

    执行干事

    Rank: 8Rank: 8

    积分
    378406
    发表于 2018-10-5 21: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喇叭也无动于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0

    主题

    1万

    回帖

    19万

    积分

    总干事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192107
    发表于 2018-10-6 02: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随州是有点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IOS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安卓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随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主办 手机版 小黑屋 szvf.com.cn Inc. 鄂ICP备20007109号-2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