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红菱 于 2019-1-23 16:03 编辑
随州文明网讯(记者红菱 通讯员陈会) 近日,西城工商所对一起涉嫌商标侵权的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梳理整个案件,最让人感到惊诧的是,涉案经营者不知道自己卖的是假货,消费者更不可能知道自己买的是假货。 2018年12月28日,西城工商所接到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维权部工作人员范先生的投诉,他称该公司发现在西城辖区内经营的商户黄某某正在销售假冒他们公司注册商标的内衣产品。 西城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随即和范先生一起前往涉事经营场所,发现涉事经营场所内有8盒正在销售的内衣产品。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塑身纤体衣与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塑身纤体衣外包装、图形、字体、商标标识相同,经该公司鉴定,当事人销售的内衣,不是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及该公司授权公司生产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工商部门对现场发现的8盒塑身纤体衣依法实施扣押。 令执法人员吃惊的是,这些假冒内衣仿真程度极高,外包装盒上标注有手机扫码辨真伪、物流码、品牌服务热线、厂家微信公众号以及产品专利号。执法人员通过手机扫二维码成功进入厂家的微信公众号,刮开涂层输入密码后,查询结果居然显示:您购买的产品属于正品,请放心使用。 那么厂家维权工作人员又是如何鉴别出真伪的呢?范先生指出,他是通过外包装盒的颜色和包装上的花纹来辨别的。 经工商执法人员问询,该商户黄某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人,她几个月前通过服装销售朋友圈,联系上自称销售该品牌塑身纤体衣的网友,对方给她发了十套货。由于前阵子手机系统清理了,她不能提供销售人的任何信息。当初让对方发货的时候也没有让对方提供该产品的任何资料。对此,工商部门提醒:经营主体在销售相关产品时,一定要让代理商或厂家提供营业执照以及所销售产品的信息、产品检验报告、购货发票等资料,以便自己在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依法追究产品提供者或生产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销售者是否有营业执照、代售商品厂家授权书等产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