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论坛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483|回复: 13

    上课的“8个不宜”,老师你做过几个?

    [复制链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发表于 2019-3-6 17: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新学期伊始,老师们又要开始投入到紧张的教学工作中。今天,和小磊哥一起来反思教学中的8个“不宜”,为自己的新学期工作提个醒、加个码吧。
    分享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1.开篇不宜淡如水

    “同学们,今天我们共同学习第X课。”我常常听到老师把这句话作为开场白。

    初听时倒也觉得新鲜,“共同学习”嘛,老师跟学生处于平等地位,教育思想可嘉,可后来发现,不少人、不少课的开场白都是这样,便觉得乏味。

    上课之初,设计一段好的导语,诱发学生学习知识的欲望,为学生学好新课奠定良好的基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开篇就平淡如水,要想上好一堂课谈何容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2.指名不宜在问前

    XXX,请你回答一个问题。”老师一指名,一位学生站了起来;随后,才见老师提出问题。是提问在前好,还是指名在前好,颇有一番考究的必要。

    老师将问题提出之后,每一个学生必然要认真思考,并且做好回答的准备。老师此时的短暂期待,也就是常说的“空白”,正是学生思考之时。

    提问在前,有利于启发全班学生开动脑筋。尽管最后答问的只是一个学生,但它却起到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确保全班学生处于积极思索的状态。

    指名在前,那效果就迥然不同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3.“太好”不宜再找碴

    黑板上出现两行生字词,一个学生读过之后,老师立即称赞道:“太好了!”这位学生当即高高兴兴地坐下。

    不料,老师随后又问大家:“他刚才有没有读错的地方”,马上有两名学生指出了该生读音上的问题。此举显然不当。

    “太好了”的评价用语不是可以随便用的,当一个学生的答案确实见解独特,所说无懈可击,才有资格受到这样的赞扬。

    学生回答老师的提问,老师作出评价,就要考虑评价用语的准确性。对于学生的回答,评价时以表扬为主是对的,但必须以恰如其分为前提。否则,不当的赞扬对学生学习和进步是有害无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4.配角不宜唱主角

    现在的语言教学中,让学生听课文录音的现象比较普遍。运用数字化手段进行教学,这是时代进步的表现,实在今人高兴。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配乐朗读的文章,存在喧宾夺主的现象。

    按照常理,听课文朗读的目的,是让学生更好地理解课文内容,从中受到教育和感染。然而,现在有的情况是,所配音乐其声音之高,足以将朗读者的声音“淹没”,把学生的注意力完全吸引到听音乐上去了,影响听有关课文内容的朗读。

    老师不要动不动就使用配乐朗读,还是自己练好朗读基本功,当面读给学生听为好,适当时候搞点配乐朗读也可。应当以听老师范读为主,听课文录音为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5.不宜一口吞个饼

    老师想让学生多学一点,其出发点无可非议,但想“一口吞个饼”“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和做法不可取。

    学生学习知识有阶段性,一般总是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由理解到运用。教材也是按照这一规律编排的。

    刚开始接触某一知识点,就把有关内容全讲完,看似快了,其实慢了,违背了学生接受知识的规律,必然会走向愿望的反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6.“对口相声”不宜演

    有些老师在课堂上有这样的情况;当他叫起一个学生发言的时候,他马上走下讲台,来到这位学生身旁,面对面地听这位学生的发言。

    如果学生的回答有卡壳现象,他仍然面对面地给予引导,直至问题解决。其间他对这位学生可谓是全神贯注,众多的学生此时此刻的表现,他就不管了。课堂上出现一种师生二人说“对口相声”,其他同学放任自流现象。

    这种顾此失彼的现象,在课堂上是不宜出现的。老师如果只把注意力放在一个学生身上,课堂上就会纪律松弛,其他学生听这种“对口相声”的就会寥寥无几,这必然要影响到教学效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7.改错不宜缺勇气

    曾见有的老师对自己教学中的失误,不当面纠正,而悄悄改正,采取了一种自护其短的做法。他们的共同心态是:怕当众认错纠错,有失面子。

    自护其短,也许在一个短时期内可以把学生蒙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学生的知识越来越丰富,到那时,他们一定会发现某某老师曾经“蒙”过他们,老师在他们心中的形象无形中打了折扣。

    其实,知识犹如浩瀚的大海,老师也不可能万事精通,教学也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由于种种原因,课堂教学中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是常事,本不足为怪。

    老师应放下架子,勇敢地承认错误,并立即纠正。这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学生对此也是能够理解和谅解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02

    主题

    4万

    回帖

    51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15123
     楼主| 发表于 2019-3-6 17: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8.不宜充当裁判员

    谁是谁非,为什么不让学生讨论,而要由老师裁定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老师怕影响教学进度,怕完成不了教学任务。

    记住的仅仅是现成的结论,思维的“闸门”根本没有打开,学生也没有知其所以然,这能算完成教学任务了吗?当发现学生的答案存在分歧的时候,应当让他们议论纷纷。这当然需要花费时间,但这是值得的。

    通过争论,学生明辨了是非,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力气用在刀刃上,不是很好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040

    回帖

    9728

    积分

    铁牌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9728
    发表于 2019-3-6 18: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2,6,7貌似都遇到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IOS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安卓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随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主办 手机版 小黑屋 szvf.com.cn Inc. 鄂ICP备20007109号-2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