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曾都区卫计局 于 2019-4-23 08:58 编辑
区卫健局结合“局机关周五学习日”活动开展讨论 组织讨论的时间:2019年4月19日下午三点 参加人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30人 主持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骆安国 主讲人: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骆安国 主要发言人:政工科负责人李露,计生指导科工作人员 蒋弘文,规财科工作人员龚修河,政法科负责人郭敏 一、本条公约的理由、意义是什么? 发言人李露:现如今几乎人人家里都购置了小汽车,但是拿了驾照并不代表每个人都是文明的驾驶员,我们无论是驾车还是步行在大街小巷中,都希望拥有一个安全文明的道路环境,因此每名驾驶司机的文明驾驶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能保证道路和行人安全,更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 二、本单位当前存在这条公约所指不文明行为的现象有多少? 发言人蒋弘文:在法律条规的约束下,大多数司机都能尽量做到不违章,但是很多不受法律约束的不文明行为依然存在,比如:一辆车霸占多个车位,在没有摄像头和红绿灯的路口横冲直撞,随意往车窗外乱扔垃圾等等。 三、如果不按照公约要求做会有什么坏影响? 发言人龚修河:第一是不利于保障行人和道路安全,第二是有损城市形象。 四、我们对不符合本条公约要求的不文明行为应该怎样管理? 发言人郭敏:我个人认为还是要用法律条规要约束驾驶员的行为,比如多安点监控摄像头,对凡是监控拍摄到的不文明行为都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让驾驶员花钱买教训。 五、怎样做才符合这条公约的要求标准? 发言人郭敏:我觉得现实生活中实践起来很容易,多换位思考,在驾驶时多考虑行人的安全和感受,这样就能一定程度上减少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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