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论坛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516|回复: 1

    2018年度年报快结束了,请各位业主尽快在网上申报

    [复制链接]

    5209

    主题

    2万

    回帖

    178万

    积分

    执行干事

    Rank: 8Rank: 8

    积分
    1787589
    发表于 2019-5-6 09: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凡2018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均应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2018年度年度报告。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施“多报合一”改革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8年第9号),在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加工生产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减免税进口货物处于监管年限内的企业(以下统称“海关管理企业”),自2017年度起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2018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统一为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菜单填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网上填报采取联络员身份验证登录,首次填报前请进行联络员注册,如需更换联络员可进行联络员变更。选择纸质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应下载或领取《年度报告表》,填写后到其登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

        市场主体依法按时报送年报,是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是信用监管和社会共治的前提基础。广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信息,对其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示,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未按规定报送海关年报事项的企业,海关将其列入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补报年报后,海关将其移出信用信息异常企业名录。

        今年是《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第六年,2016年7月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的企业,将在今年7月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期满三年”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到更加严厉约束和惩戒。在此,提醒以往年度有未年报情形的企业,抓紧补报年报,以免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分享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09

    主题

    2万

    回帖

    178万

    积分

    执行干事

    Rank: 8Rank: 8

    积分
    1787589
     楼主| 发表于 2019-5-6 14: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业主要注意哦 不能马虎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IOS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安卓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随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主办 手机版 小黑屋 szvf.com.cn Inc. 鄂ICP备20007109号-2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