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曾治办〔2022〕2号)要求,结合《曾都区应急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活动方案》,区应急管理局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一、利用5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在乡村振兴驻点村联合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二、2022年5月30日上午,在局机关三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条例》。 三、在5月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上,专题学习《条例》,会上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分管领导领学。 四、派出志愿服务队到下沉社区、临近社区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五、将《条例》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宣传《条例》,帮助市民改正不文明行为,建文明新风。 六、利用局机关门前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宣传《条例》。 七、利用互联网、微信工作群、QQ宣传《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