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公路局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工作措施 麦收季节是公路沿路村民利用公共道路打场晒粮现象的高发时期,因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一、法律依据及工作现状 《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我市公路路政部门在开展治理打场晒粮工作时,依据2017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做好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等擅自占用公路的联合治理工作,建立共同治理的联动机制。”为确保“禁打”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公路管理局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局汇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治理工作,确保我市公路安全畅通。 目前由于公路沿线村组没有足够大的晒稻场所或是习惯使然,加之农民朋友安全意识和法律知识淡薄等原因,致使治理公路打场晒粮工作难度很大。而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公路管理机构将面对的追责和质疑却是难以避免。然而,现实工作中,路政人员与相对人讲法律往往行不通,为了不激化矛盾,我们一般只能加强路政巡查,发现时采取主动制止违法行为、耐心劝说、帮助清理等措施,面对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我们只能采取这些“治标”的办法。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依法依规联合治理 为确保“禁打”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们各县市区公路局都成立了“禁打”专班,并提早进行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并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局汇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联合治理工作。从刚刚出现公路打场晒粮的苗头时开始抓,从第一个上路打场的开始管,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和违法性,自觉退出公路。 2、履职尽责,加强巡查强化管理 公路打场晒粮具有分散性、突发性等特点,需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我们在加大路政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还要求路政巡查人员自带扫帚,带头清扫农民晒在公路上的粮食,并详细记录巡查日志和保存巡查影像资料。对发现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存放麦垛、乱堆乱放石块木棒、停靠农用机具等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路通行安全的,立即制止,对不听从劝告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知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执法期间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实施执法过程全记录。我们截至目前,共制止占道摊点、打场晒粮、路面堆积物等各类路政违法行为97处,下达《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 3、落实责任,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我市公路路政部门按每年与大队、乡镇过境路段签订的“五定四包”责任书,将管理线路分解到每个路政中队,并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各路政中队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并按规定记录好巡查记录表,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性。 三、下一步工作 鉴于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坚决制止在公路上违法占道打场晒粮现象发生。 1、进一步加强宣传,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公路沿线村民的宣传,采取悬挂标语条幅、涂刷墙体固定标语、发放宣传单、宣传车巡逻宣传等形式,重点宣传关于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法律法规、在道路上打场晒粮的危害性和自身对发生事故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要加强对种粮大户的宣传,切实提高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制止公路乱晒粮食、乱占公路的现象发生。通过宣传,使广大村民也要充分认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严重危害性。 2、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大巡查密度。加大对辖区路段的巡查力度,从严查处公路打场晒粮占道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管理路段“五定四包”责任制,加大对易发生打场晒粮路段的巡查力度和密度,明确责任,量化任务,严格考核,提高路政执法人员上路率和管事率,发现公路打场晒粮占道违法行为,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他们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3、争取政府主导,共同参与治理。治理公路沿线村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行为,仅靠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单兵作战方式是难以制止的,所以在治理时,要主动向沿线乡镇政府汇报,取得乡镇政府和沿线村组的支持,落实好村干部在打场晒粮宣传和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同时,公路路政部门也要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参与制止农民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行为,只有动员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进行治理,才能真正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违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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