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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禁限鞭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违者将被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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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4-22 16:4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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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天快报讯 (记者朱道全通讯员李秀华)昨从市禁限鞭办获悉,即日起随州将集中整治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在禁限鞭区域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据介绍,随州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起新铁路沿线,西至炎帝大道,南起淅河大桥,北至梁家桥北外环路(殡仪馆晚9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公墓须在指定区域燃放)。限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的7时至23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在上述禁放区域和时间内,任何单位、个人一律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按照规定,发现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安监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销售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同时,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鼓励单位、个人主动向属地公安机关上缴存放的烟花爆竹。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安监局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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