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人民网广水8月26日电 一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面对办案民警哀求道:“三年苦学才拿到驾驶证,你们千万别把它吊销了!”8月26日,湖北省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涉嫌醉酒驾驶人李某某予以刑事立案,并吊销驾驶证。
8月18日15时10分,家住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的李某某驾驶豫SGD3**东风日产牌小轿车,经304省道由东向西行至广水办事处北立交桥十字路口处时,被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广水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843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当办案民警告知其醉酒驾驶须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时,李某某哀求道:“为了能拿到驾驶证,俺花了整整三年时间,很不容易!这次被捉纯是抱侥幸心理,也是罪有应得;看在是初犯,请你们通容一下,哪怕罚点款都行,千万别吊销俺的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醉酒驾驶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驾驶车辆,倘若发生交通事故至人死亡,将是终身禁驾;我们严查重处醉驾违法行为,是为了有效遏制悲剧的发生,这次你就从中吸取教训吧!”在民警的耐心解释下,李某某不但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险性、危害性,而且愿意接受处理。
后提取血液送随州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某静脉血液中检出了乙醇成份,其酒精含量为98.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王贵生 程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