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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赖失信出行受到限制
“法官你好,我是王某,昨天我去买火车票时,火车站说我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了,不给我办理购票手续?”
“因为你之前有一个案件一直没有履行完毕,你的行为已经严重失信,法院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惩戒,如果要删除黑名单,必须先把法院的案件了结。”
“法官,我认识到错误了,我现在就把这个案件结了,请把我从黑名单中删除。”
这是近日曾都区法院执行二庭办公室传来的对话。一个躲避法院执行的“老赖”因买火车票受限主动交纳拖欠7年之久的执行款,这起积案顺利执结。
2008年,王某与妻子因感情不和离婚,长期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及应返还女方的欠款,后女方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申请人申请法院执行。
执行人员多次上门送达相关材料,王某均不在,执行人员对王某的财产调查也没有任何结果。因王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行踪也不定,后经申请人同意,该院依法暂缓执行此案。
2014年,王某被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禁止其乘坐高铁、飞机,限制银行贷款等。王某因失信出行受到限制,主动交纳执行款,这起长达7年的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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