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论坛
  • 官方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手机访问
  • 随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458|回复: 1

    [关注未成年人] 青春期——是孩子留给父母的最后机会

    [复制链接]

    74

    主题

    605

    回帖

    9885

    积分

    铁牌队员

    Rank: 3Rank: 3

    积分
    9885
    发表于 2015-11-6 1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一、青春期——是人生的第一茬果实

    孩子的成长过程有两个最敏感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4—6岁,在这两三年里,孩子从家庭感受到了生存中最基本的要素,并对性别及环境有了最初的认知,这一切是“一个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也是人际关系的基石。

    第二个阶段就是青春期,它是在第一个阶段的基础上发生的,换言之,它的质量基本取决于第一阶段。比如一个女孩子在小学前没有得到足够的父母关爱,那么步入青春期时,她就有可能早恋、厌学……,一个男孩子也有可能因童年阶段与父母的不良关系,而在青春期发生一些反常现象,比如网瘾、打架、逃学等。

    童年是种子,青春期结出第一茬果实,虽然青黄不接,却也实在地挂满枝头。但有经验的果农都知道,第一茬果实不能要,果树要养,因为它们的营养还不够丰富,还不足以承担成熟的责任。

    这是对青春期最形象的比喻,看上去他们已经出落得婷婷玉立或高大威猛,却远未达到成熟的要求,所以他们无权,也无法承担生活。

    二、青春期——是孩子留给父母的最后机会

    但并不是说这个阶段就该无所作为,事实上,青春期之重要,甚至要超过人生的任何一个阶段。
    原因有二,第一,它是成家立业的前奏,第二,它是孩子留给家长的最后机会。

    什么机会?
    调整和教育的机会。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孩子在童年阶段没有得到足够的关爱,并因此而表现不良,那么父母就要在孩子的青春期给予弥补和引导,如果在这一阶段,孩子的性格漏洞仍未得到修补,那么他/她的一生将很难与幸福、健康、快乐结缘。无论是高考减压,还是亲子关系,或是早恋、叛逆等,若父母在孩子青春期阶段给予正确的引导与关爱,大部分问题都有解决的可能,可如果将之推延几年,当这些问题背后的心理因素贯穿于孩子们的工作和生活,就可能成为终生难愈的肿瘤。

    三、青春期——伤害的恶果

    青春期是孩子留给家长最后的机会,因此在这个阶段,许多孩子也令家长十分头疼,有些明智的家长会以耐心地陪伴、引导等方式感化孩子,他们或求助于专家,或者与老师沟通……,无论这些举动是否高明,总之,他们在付出心血,而这些心血,孩子不会视而不见,只不过,那些回报有可能滞后。

    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父母没有这种耐心,面对表现不良的子女,他们仍然延续着十几年前的管教方式,比如在孩子5岁时遭到父母责打,15岁时还在忍受这种皮肉之苦。这就等于进一步强化了孩子的存在方式:我是不被父母关爱的(5岁时),我是不被环境接纳的(15岁),那么再过十年,25岁时,这个人就有可能发展出反社会人格或自虐倾向,再过十年、二十年、三十年……那些疼痛和羞辱将永远伴随其左右,地狱由此形成。
        研究证明,青春期被家庭迫害的孩子,犯罪率和自杀率相当高,除此之外,这些受害者还会发展出自残、自卑等特质,这一切,均玷污了美丽圣洁的青春期,但此时的孩子还无法离开父母而独立生存,因此,他们还会被迫承受来自父母的压力与伤害。并带着这些伤疤走向他们的下一站:社会。
    家长们,请抓住孩子青春期最后的机会,人生是个单程旅行,没有回头路可走!



    分享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51

    主题

    4万

    回帖

    45万

    积分

    王牌队员

    Rank: 8Rank: 8

    积分
    458385
    发表于 2015-11-25 14: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春期也是少年的叛逆期,家长要抓住孩子这一机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IOS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安卓版APP下载:

    官方微信

    随州市志愿服务联合会主办 手机版 小黑屋 szvf.com.cn Inc. 鄂ICP备20007109号-2 Discuz! X3.4 Powered by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快速发帖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