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乡村九哥 于 2015-12-12 23:11 编辑
有感于“意见箱放厕所”
近日,笔者从人民网上看到一篇《意见箱放厕所?反腐不能“怯”!》的网评文章,说的是菏泽市纪委第三巡视组进驻市城管局,把意见箱放在了厕所,理由是厕所可以避开监控摄像,位置私密,有利于保护举报人的隐私权。读罢,笔者为这一惊人举措实感叹惜!
众所周知,在反腐路上,设置意见箱的目的就是让那些知情人在当面不便于说、不敢说的情况下,如实地将某某人、某某干部所作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其不在胡作非为,尽快受到行政或法律制裁。而作为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要长期在公共场所设置意见箱,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有效的保护举报人制度,让举报人大胆地站出来说真话、说实话,而不是玩“躲猫猫”,进行暗箱操作,将意见箱放在“阴暗处”的厕所,这样,美其名曰说是保护举报人的隐私权,实际上是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走形式、摆花样,或是受到某种打击,或是被某种势力吓怕了,不敢伸张正义。
殊不知,这样只会让那些贪腐官员错认为纪检监察部门都怕了,反而任意所为。长此以往,就是敢说真话的举报人也会被纪检监察部门的“胆怯”所吓倒,更无法听到真声音、搜集硬线索,最终不仅惩治不了那些腐败行为,让其逍遥法外,反而让老百姓受到更大有伤害。
由此可见,在反腐路上,我们的纪检监察部门,一是要在机制上真正打通各个环节;二是要在观念上树立依法反映问题的正义理念;三是要在法律上切实保障好举报人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让举报人走进阳光地带,才能让举报人相信“邪不压正”,也才能切实发挥好巡视工作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