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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等15家单位联合开展的2013年度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揭晓,广水市人民检察院脱颖而出,被授予2013年度“杰出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检察系统中仅两家单位获此殊荣。这是对广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充分肯定。
2012年8月,该院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具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全程负责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预防帮教、权益维护等工作,并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温和、亲切、人性化讯问方式,最大限度地让涉罪未成年人放下内心负担,及时、坦然地倾诉犯罪事实,以便针对犯罪根源,进行感化、教育,有力地推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行“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模式。在办案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各项特殊制度,始终坚持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积极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大胆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整个检察诉讼环节,保持了教育感化工作的连续性,增强了帮教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针对在校学生涉嫌犯罪以及遭受外界不法侵害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该院积极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联合教育局在全市中学生中组织开展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竞赛活动和“法在我身边”、“法是我们的保护神”征文比赛以及专题讲座等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法、知法、守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广水市人民检察院 刘莉萍 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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