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文明,引领风尚,关注随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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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全市进一步弘扬模范典型的高尚情操,普及身边好人的道德规范,倡导和谐文化,引领社会风尚,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委决定,授予舒明、龚章、朱金梅、王婷婷4名同志“随州好人”荣誉称号。 舒明是随县唐县镇派出所一名青年民警。他在部队服役期间曾参与汶川5·12抗震救灾,二次荣立三等功,火线入党。他转业后在平凡的社区民警岗位上,全力维护社区安全,热情为社区群众服务,尽职尽责,主动工作,无私奉献,在刺骨冰水里营救乡亲,在火灾现场奋不顾身冲锋在前,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龚章是一名来自随州机电工程学校的青年教师。他在武汉科技大学就读期间就加入了学校的志愿服务队,用爱心践行了“七年志愿服务路,一生志愿服务情”的诺言,先后被团省委和团市委授予“优秀志愿者标兵”和“优秀志愿者”称号。 朱金梅是三里岗镇小学的一名女教师,1994年参加工作,20年来她心系教育事业,关爱留守儿童,秉承人民教师的天职,创新思路,构建了“创设情境、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教学新模式。针对农村教育中留守儿童居多的问题,她主动接近村中的留守儿童,用心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赢得了学生和家长的高度赞誉。 王婷婷是随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的一名内勤和户籍民警。她从2006年开始做义工,八年来参与组织义工活动1000余次,帮扶困难群众一万余人次,为群众提供免费帮助近两万次,组织捐款捐物80多万元,个人捐款捐物5万余元。曾获得湖北省“关爱农民工子女先进个人”、随州市“十佳青年志愿者”、“优秀义工”,“志愿服务队伍先进个人”等荣誉。 舒明等4名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传递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做出了突出贡献(先进事迹材料附后),是我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代表。他们见义勇为、敢于担当的无畏精神;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怀;立足岗位、敬业勤勉的职业操守;无私奉献、不求回报的高尚品质,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彰显了人间大爱,展现了人性大美,感动了随州大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再创新业绩。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关爱、崇尚先进典型,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快“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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