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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
致沿街店家、业主及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个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沿街店家、业主及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个人:
加强城市的户外广告管理,净化城市空间,美化、亮化城市,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全力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户外广告杂乱现象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其主要表现在:一是人行道、绿化带内随意立柱小型店名指示牌,对行人和司机造成视觉混乱,影响交通安全;二是路灯杆、电线杆上到处悬挂广告牌,风一吹两边歪,形成空中乱象,存在安全隐患;三是沿街门头店招宽窄不一、高矮不齐、花花绿绿、五花八门;四是建筑物、构筑物上见缝插针,随意设置户外广告,严重改变楼房及构筑物的立面效果。
针对以上户外广告设置乱象,为避免沿街店家、业主及户外广告设置单位、个人造成经济财产损失,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履行对全市的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确需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电子显示屏、灯箱、橱窗、布幅、空飘、彩虹门、站牌、霓虹灯、广告栏、单立柱、店门标志牌等户外广告的,应到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窗口申报相关手续,经市灯饰景观和户外广告管理处批准后,严格按审批的地点,设计的效果图式样、材质、尺寸进行设置。对未经审批和不按规定内容设置或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城市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敬请社会各界对户外广告设置进行监督,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举报。
咨询、举报电话:户外广告一科:0722-3267006、户外广告二科:0722-326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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