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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张畈中心小学 于 2017-3-8 08:44 编辑
洛阳中心学校开展全镇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的通知》(鄂教体艺〔2017〕3号),进一步强化校园公共卫生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有效防范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2017年3月7日洛阳中心学校对全镇6所学校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大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卫生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鄂教体艺〔2013〕2号)要求,建立健全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及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健康教育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开足健康教育课时、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是否开展卫生防疫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是否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是否及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3.食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出售及食品留样等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食堂环境的各项清洗消毒措施执行情况;学生饮用水安全监测及安全防护情况等。 4.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卫生环境整治情况;学校晨午检、健康询问巡查、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和登记情况;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情况;学校卫生防疫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情况等。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把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这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全面检查工作。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确保检查工作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实现学校全覆盖。 2.落实管理责任。各学校要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把职责细化和压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校长是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过问、亲自抓,使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到实处。对因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3.做好疫情防控。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做好防疫工作。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执行晨午检、巡查、因病缺课和患病学生登记及跟踪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应对处置工作,保持校园及周边环境清洁卫生,规范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身体健康。 4.强化信息报送。各学校要坚持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