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拓荒人 于 2014-12-16 22:04 编辑
、线索方面的要求上,以及对乘客是否可以不配合上,有不同看法。 从情理和法理上来看,这个问题的确不容易解决事实上,“公交丢手机,该不该搜身检查”这样的问题,也不为大陆所独有,港台地区都有过类似的事件发生,虽然没有那么频繁,但一旦出现,基本也跟内地的情形差不多。当警察过于配合失主进行搜查时,乘客便会怨声载道抗议滥用警权。 之所以这类事情总是会出现争议,关键还是在于问题难解。 从失主的角度来说,虽然可能也明白丢了手机钱包之后找回来的几率不大,但关闭车门呼叫警察进行搜身总比啥也不做来得强,事实上也有过抓到小偷的案例。相比起耽误别人的时间和可能的侵犯隐私,毕竟挽回自己的财产损失更重要,因此提出关车门报警然后搜身的要求无可厚非——不少读者在跟帖中提到,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自己遇到类似情况可能也会这么做。 对于公交司机而言,大多数会选择配合失主。这是因为,按一个律师的说法,“乘客投币登上公交车,即与公交公司成立了一个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公交公司有义务保障上车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并有义务将乘客顺利送达乘客选定的公交站点。”乘客财物被盗,公交公司对此是负有责任的,虽然公交车对其他乘客准点到达也负有义务,但为了抓小偷而关闭车门、临时停车、或者开去派出所,属于一种紧急避险。如果抓到了小偷,那么其他乘客损失可以找小偷索赔,如果抓不到,那也没办法,但不能指责公交司机做的不对。 在一起事件中,心急乘客主动要求被搜身
对于其他乘客而言,虽然很多人能够理解失主的心情,但耽误了时间也许会造成很大损失,又或者是被迫承担完全没必要的搜身,同样也可能是难以忍受的。尤其当一个车上有很多乘客时,由于耽误时间引起的社会福利损失总和,也许大大超过了失主的财务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乘客需不需要被搜身才能离开,确实有很大争议。 对于警察而言,这类事情之所以难办,也有他的苦衷。因为这种情况一般失主不太容易提供小偷的线索,警察很难判断小偷还在不在车上,这就很不好做决定,决定搜查吧,要面临程序、线索要求上的风险,不搜吧,可能白白放过小偷,对不住失主的期待。在社会治安问题上和公民个人权益(隐私、时间)方面如何进行衡量,也很不容易。
这就无怪乎十多年来几乎年年都发生很多类似的现象,却往往不能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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