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9-19 16:0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追寻真谛 于 2017-9-19 16:03 编辑
(代复)首先感谢贵部门的关注。 问题是在五年内就反映了,可开发商、物业公司总找一些歪理由推诿,今年已经超过五年了,这个责任该由谁负?难道说开发商、物业公司只顾赚钱吗?开发商究竟是由哪个部门管理呢?哪个部门管理能负责地管好呢?
有时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确太嚣张了。到现在不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业主们怨声载道,昨天该小区代表还找过你们单位咨询过。听说,建筑面积超过了规划面积,所以,不动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试问,建筑面积为什么会超标呢?监管单位和监管人当时又在干什么?难道说只用罚款了事吗?再说,开发商不愿交罚款,证不下来,受损失的只能是业主了。监管单位和监管人有责任意识吗?有担当意识吗?虽然业主已入住,但不知道开发商取得了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没有?(第一期的楼层下面的车库为了蒙混过关,地面垫了几十公分的沙层,以减少车库的高度,验收后再铲除垫的沙层。验收者发现了没有?)现在连不动产权证还没办下来,谈何动用维修基金呢?(早在六、七年前交房时按原政策标准就交了大几千元的维修基金)。如果到时房子渗水时,住户只能是哭天无路了。
这个小区处在南郊地域某一较繁华的地带上,建有一期、二期、三期,您们应该清楚这是哪个小区了吧?老百姓花费积攒了一辈子的血汗钱钱买一套房子不容易,遇到质量有问题的房子就更加雪上加霜了。在找开发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只能求助于人民政府的相关部门。希望相关单位能够按照市委书记提出的“立刻、马上、现在”的工作作风,尽快帮忙解决问题为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