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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乡村九哥 于 2015-1-19 22:49 编辑
别人家的孩子在网吧 孙宇峰 寒假将至,随州文明网、随州论坛反映网吧接纳未成年的帖子又多了起来,笔者跟大家一样深感忧虑,又无可奈何。我们都知道,禁止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有制度、有法律,还有明确的监督管理部门,问题是在我们这个习惯了变通、习惯了趋利避害的社会里,什么东西执行起来都能走样、变味。大多数民众更是漠然置之,反正是别人家的孩子,且随它去。 作为一介草民,笔者知道,所谓的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发现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一律严惩、家庭和学校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思想引导与管理……等等诸如此类的呼吁、建议,其实也起不了什么作用,顶多是在这个喧嚣的社会中增加了一点噪音而已。但作为一个公民,还是有责任有义务,站在为人父母的角度,弱弱地呼吁一下:把每个未成年人都当成自己的孩子吧!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最新上映的电影《亲爱的》。片中由黄渤扮演的主人公经营着一家小网吧,这天来了几个半大孩子要上网,他开始还坚持要看孩子们的身份证,见他们拿不出身份证,拒绝他们进去。后来孩子们嘲笑他说:又不是你一家网吧,你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就去别家了。黄渤也就妥协了。后来这几个孩子在网吧打了起来,他去处理时,自家3岁的儿子被人拐走了。 我总在想,这其中有没有一种因果关系?假如黄渤没有放那几个孩子进网吧,他的孩子会不会丢失?后来黄渤关闭了网吧,踏上了漫长而艰辛的寻子之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里,我们不妨再假设一下,如果网吧的经营者把每个未成年人当成自己的孩子,他会让孩子进去玩那些容易上瘾、充满了暴力的游戏吗?如果肩负网吧监管职责的公务人员把每个未成年人当成自己的孩子,得知网吧采取提供公卡公号或他人身份证件接纳让孩子长时间连续上网,能不对经营者严惩不贷吗?如果每个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被接纳进网吧后,不是把孩子领走了事,而是像有法律意识的西方社会公民一样,将网吧经营者告上法庭,那还有几个网吧经营者敢如此一犯再犯呢?那些自家孩子不上网吧的家长也不必窃窃自喜,你的孩子在路上被“擂肥”了,抢走他午餐钱的就是要去上网的“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每个人都能各司其职,这个问题还真不是问题。但是,我们都清楚,这仍然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的有效管理、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需要人们不断增强公民意思和法律意识,共同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溺网络,为他们的成长营造一片健康成长的天地,也为我们的社会培养健康的后代。 当前,寒假将至,不如先组织一批志愿者分片包区,到各个网吧进行教育和引导,以温良的方式,走进这片有着太多黑暗的角落。也许,一个善意的举动、一句温暖的话语,就可以改变一个孩子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