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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通报4起典型案例 涉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随州市纪委监委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报 1.原随县国税局洪山税务分局支部委员余艾民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8月18日,余艾民未进行报备,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018年8月31日,余艾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随县唐县镇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艳军违规公款送礼问题。肖艳军在其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虚列支出套取公款送礼,同时肖艳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16日,肖艳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广水市城郊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闵光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12月,该中心自立名目以电话费及燃油费的名义向5位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18年8月3日,该中心主任闵光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广水市应山财政所职工曹延斌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曹延斌在任应山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28次在单位定点洗车店洗车并违规报销洗车费。2018年7月30日,曹延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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