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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19 08: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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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
1、市环保局:对环境噪声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环境噪声的监测。
2、市场监管局: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3、市文广新闻出版局: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现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治理不达标的,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
4、市公安局:负责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管理;负责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的管理;负责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的噪声管理;负责室内装修活动的噪声管理。
5、市城管局:对产生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其中生活噪声污染主要是指文化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商业企业作业和使用空调、冷却塔等产生的噪声污染(未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由原职能部门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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