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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醉美天下 于 2015-8-12 23:03 编辑
什么工本费高达380元 我是东方豪庭小区业主,我在2010年间在该小区楼盘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商品房,该楼盘由随州市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当时财务部收取我房屋评估费2144元,保险费2952元,这两项费用只是开具一张普通收据给我。今年经东方豪庭小区业主多方申诉维权,强烈要求收取所有的费用以发票形式给业主。我拿到由随州大信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开具的评估费发票金额是1760元,算下来普通收据比发票多收384元,我要求退还,该楼盘财务部会计熊仕燕(音)说多收的380元是工本费,不可能退。我们业主想问问,什么工本费高达380元?就算是工本费也需要有正规发票给我们业主呀?不知何种原因,该楼盘熊姓会计现在一再避而不见业主,电话联系她强硬拒绝业主交换该楼盘房屋评估费发票和保险费发票。我们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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