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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8 11: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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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散装水泥办公室 于 2016-4-18 11:21 编辑
关于烈山大道创辉大厦装修情况的调查及处理情况:
4月13日17时,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根据网民所说的装修地点,来到位于烈山大道中段实验中学南侧的创辉大厦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装修工程为创辉大厦三单元五楼业主邓义国(手机:13377816191)所为。当时他雇请几个农民工拆除临街面的窗户,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在下面拉起了雷人标语。装饰装修办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业主将标语收回,并安排人员在下面进行安全疏导,一直到窗口安全拆除,安全隐患消除为止。
4月14日,该办又对业主邓义国进行了约谈。邓义国态度较好,表示将对此不当行为立即改正,不再重犯。
针对该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办对业主提出了整改意见:一是聘请有装饰资质的正规公司接手该家庭装修业务,并签订相应的施工安全合同报市装饰装修办公室和市建材装饰行业协会备案。二是在施工过程中要按照装修规范进行,采取得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外窗部位安装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注意施工安全。
市装饰装修办还将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办。
雷人标语已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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