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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礼多人不怪

    《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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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1 19: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答问

         或问:前人之文辞,可改窜为己作欤?答曰:何为而不可也。古者以文为公器,前人之辞如已尽,後人述而不必作也。赋诗断章,不啻若自其口出也。重在所以为文辞,而不重文辞也。苟得其意之所以然,不必有所改窜,而前人文辞与己无异也。无其意而求合於文辞,则虽字句毫无所犯,而阴仿前人之所云,君子鄙之曰窃矣。或曰:陈琳为曹洪报魏太子,讳言陈琳为辞。丁敬礼求曹子建润色其文,则曰後世谁知定吾文者。唐韩氏云:“惟古於文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窃。”古人必欲文辞自己擅也,岂曰重其意而已哉?答曰:文人之文,与著述之文,不可同日语也。著述必有立於文辞之先者,假文辞以达之而已。譬如庙堂行礼,必用锦绅玉佩,彼行礼者,不问绅佩之所成。著述之文是也。锦工玉工,未尝习礼,惟藉制锦攻玉以称功,而冒他工所成为己制,则人皆以为窃矣。文人之文是也。故以文人之见解,而议著述之文辞,如以锦工玉工,议庙堂之礼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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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1 19: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或曰:古人辞命草创,加以修润,後世诗文,亦有一字之师;如所重在意,而辞非所计,譬如庙堂行礼,虽不计其绅佩,而绅佩敝裂,不中制度,亦岂可行邪?答曰:此就文论文,别自为一道也。就文论文,先师有辞达之训,曾子有鄙悖之戒,圣门设科,文学言语并存,说辞亦贵有善为者,古人文辞,未尝不求工也。而非所论於此疆彼界,争论文必己出,以矜私耳。自魏、晋以还,论文亦自有专家矣。乐府改旧什之铿锵,《文选》裁前人之篇什,并主声情色采,非同著述科也。《会昌制集》之序,郑亚削义山之腴,元和《月蚀》之歌,韩公擢玉川之怪;或存原款以归其人,或改标题以入己集,虽论文末技,有精焉者,所得既深,亦不复较量於彼我字句之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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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1 19: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或曰:昔者乐广善言,而挚虞妙笔,乐谈挚不能对,挚笔乐不能复,人各有偏长矣。然则有能言而不能文者,不妨藉人为操笔邪?答曰:潘岳亦为乐广撰让表矣,必得广之辞旨,而後次为名笔,史亦未尝不两称之。两汉以下,人少兼长,优学而或歉於辞,善文而或疏於记。以至学问之中,又有偏擅,文辞一道,又有专长;本可交助为功,而世多交讥互诋,是以大道终不可得而见也。文辞末也,苟去封畛而集专长,犹有卓然之不朽,而况由学问而进求古人之大体乎?然而自古至今,无其人焉,是无可如何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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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1 19: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或曰:诚如子言,文章学问,可以互讬。苟有黠者,本无所长,而谬为公义,以滥竽其中,将何以辨之?答曰:千钧之鼎,两人举之,不能胜五百钧者,仆且蹶矣。李广入程不识之军,而旂旌壁垒,为之一新。才智苟逊於程,一军乱矣。富人远出,不持一钱,有所需而称贷,人争与之,他人不能者何也?惟富於钱,而後可以贷人之钱也。故文学苟志於公,彼无实者,不能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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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1 19: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或曰:前人之文,不能尽善,後人从而点窜以示法,亦可为之欤?答曰:难言之矣。著述改窜前人,其意别有所主,故无伤也。论文改窜前人,文心不同,亦如人面,未可以己所见,遽谓胜前人也。刘氏《史通》,著《点烦》之篇矣。左、马以降,并有涂改,人或讥其知史不知文也。然刘氏有所为而为之,得失犹可互见。若夫专事论文,则宜慎矣。今古聪敏智慧,亦自难穷,今人所见,未必尽不如古。大约无心偶会,则收点金之功;有意更张,必多画墁之诮。盖论文贵於天机自呈,不欲人事为穿凿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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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1 19: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或问:近世如方苞氏,删改唐、宋大家,亦有补欤?夫方氏不过文人,所得本不甚深,况又加以私心胜气,非徒无补於文,而反开後生小子无忌惮之渐也。小慧私智,一知半解,未必不可攻古人之间,拾前人之遗,此论於学术,则可附於不贤识小之例,存其说以备後人之采择可也。若论於文辞,则无关大义,皆可置而不论。即人心不同如面,不必强齐之意也。果於是非得失,後人既有所见,自不容默矣,必也出之如不得已,详审至再而後为之。如国家之议旧章,名臣之策利弊,非有显然什百之相悬,宁守旧而毋妄更张矣。苟非深知此意,而轻议古人,是庸妄之尤,即未必无尺寸之得,而不足偿其寻丈之失也。方氏删改大家,有必不得已者乎?有是非得失,显然什百相悬者乎?有如国家之议旧章,名臣之策利弊,宁守旧而毋妄更张之本意者乎?在方氏亦不敢自谓然也。然则私心胜气,求胜古人,此方氏之所以终不至古人也。凡能与古为化者,必先於古人绳度尺寸不敢逾越者也。盖非信之专而守之笃,则入古不深,不深则不能化。譬如人於朋友,能全管、鲍通财之义,非严一介取与之节者,必不能也。故学古而不敢曲泥乎古,乃服古而谨严之至,非轻古也。方氏不知古人之意,而惟徇於文辞,且所得於文辞者,本不甚深,其私智小慧,又适足窥见古人之当然,而不知其有所不尽然,宜其奋笔改窜之易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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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5 20:5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古文公式

         古文体制源流,初学入门,当首辨也。苏子瞻《表忠观碑》,全录赵抃奏议,文无增损,其下即缀铭诗。此乃汉碑常例,见於金石诸书者,不可胜载;即唐、宋八家文中,如柳子厚《寿州安丰孝门碑》,亦用其例,本不足奇。王介甫诧谓是学《史记》诸侯王年表,真学究之言也。李耆卿谓其文学《汉书》,亦全不可解。此极是寻常耳目中事,诸公何至怪怪奇奇,看成骨董?且如近日市井乡闾,如有利弊得失,公议兴禁,请官约法,立碑垂久,其碑即刻官府文书告谕原文,毋庸增损字句,亦古法也。岂介甫诸人,於此等碑刻犹未见耶?当日王氏门客之訾摘骇怪,更不直一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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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5 20:5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文辞而论,赵清献请修表忠观原奏,未必如苏氏碑文之古雅。史家记事记言,因袭成文,原有点窜涂改之法。苏氏此碑,虽似钞缮成文,实费经营裁制也。第文辞可以点窜,而制度则必从时。此碑篇首“臣抃言”三字,篇末“制曰可”三字,恐非宋时奏议上陈、诏旨下达之体;而苏氏意中,揣摩《秦本纪》“丞相臣斯昧死言”及“制曰可”等语太熟,则不免如刘知几之所讥,貌同而心异也。余昔修《和州志》,有《乙亥义烈传》,专记明末崇祯八年,闯“贼”攻破和州,官吏绅民男妇殉难之事。用记事本末之例,以事为经,以人为纬,详悉具载。而州中是非閧起。盖因闯“贼”怒拒守而屠城,被屠者之子孙,归咎於创议守城者,陷害满城生命,又有著论指斥守城者部署非法,以致城陷;甚至有诬创议守城者,缒城欲逃,为“贼”擒杀,并非真殉难者。余搜得凤阳巡抚朱大典,奏报和州失陷,官绅殉难情节,乃据江防州同申报,转据同在围城逃脱难民口述亲目所见情事,官绅忠烈,均不可诬。余因全录奏报,以为是篇之序。中间文字点窜,甚有佳处。然篇首必云:“崇祯九年二月日,巡抚凤阳提督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朱大典谨奏,为和城陷‘贼’,官绅殉难堪怜,乞赐旌表,以彰义烈事。”其篇末云:“奉旨,览奏悯恻,该部察例施行。”此实当时奏陈诏报式也。或谓中间奏文,既已删改古雅,其前後似可一例润色。余谓奏文辞句,并无一定体式,故可点窜古雅,不碍事理。前後自是当时公式,岂可以秦、汉之衣冠,绘明人之图像耶?苏氏《表忠观碑》,前人不知,而相与骇怪,自是前人不学之过。苏氏之文,本无可议。至人相习而不以为怪,其实不可通者,惟前後不遵公式之六字耳。夫文辞不察义例,而惟以古雅为徇,则“臣抃言”三字,何如“岳曰於”三字更古?“制曰可”三字,何如“帝曰俞”三字更古?舍唐、虞而法秦、汉,未见其能好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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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5 20: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汪钝翁撰《睢州汤烈妇旌门颂序》,首录巡按御史奏报,本属常例,无可訾,亦无足矜也。但汪氏不知文用古法,而公式必遵时制;秦、汉奏报之式,不可以改今文也。篇首著监察御史臣粹然言,此又读《表忠观碑》“臣抃言”三字太熟,而不知苏氏已非法也。近代章奏,篇首叙衔,无不称姓,亦公式也。粹然何姓,汪氏岂可因摩古而删之?且近代章奏,衔名之下,必书谨奏,无称言者。一语仅四字,而两违公式,不知何以为古文辞也?妇人有名者称名,无名者称姓,曰张曰李可也。近代官府文书,民间词状,往往舍姓而空称曰氏,甚至有称为该氏者,诚属俚俗不典;然令无明文,胥吏苟有知识,仍称为张为李,官所不禁,则犹是通融之文法也。汪氏於一定不易之公式,则故改为秦、汉古款,已是貌同而心异矣。至於正俗通行之称谓,则又偏舍正而徇俗,何颠倒之甚耶?结句又云“臣谨昧死以闻”,亦非今制。汪氏平日以古文辞高自矜诩,而庸陋如此,何耶?汪之序文,於臣粹然言句下,直起云“睢州诸生汤某妻赵氏,值明末李自成亡‘乱’”云云,是亦未善。当云“故明睢州诸生汤某妻赵氏,值李自成之‘乱’”,於辞为顺。盖突起似现在之人,下句补出值明末李自成,文气亦近滞也。学文者,当於此等留意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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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5 20: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古文十弊

         余论古文辞义例,自与知好诸君书,凡数十通;笔为论著,又有《文德》、《文理》、《质性》、《黠陋》、《俗嫌》、《俗忌》诸篇,亦详哉其言之矣。然多论古人,鲜及近世。兹见近日作者,所有言论与其撰著,颇有不安於心,因取最浅近者,条为十通,思与同志诸君相为讲明。若他篇所已及者不复述,览者可互见焉。此不足以尽文之隐,然一隅三反,亦庶几其近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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