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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的现象非常普遍,也可以说相当严重,炫目的灯光会对驾驶员或是行人的生命安全埋下巨大隐患,司机和行人对此深恶痛绝。
滥用远光灯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在开启路灯或者其他照明条件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
归纳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大致可分为四类
无知型:很多新手没弄明白近光灯和远光灯的区别;
自私型:仗着经验丰富,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
炫耀型:大部分中高档轿车的远光灯都是氙气大灯,夜间十分抢眼;
以牙还牙、报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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