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 之 酒中诗仙
大太监高力士对殿上当众为李白脱靴之事耿耿于怀,一直伺机报复。但见李白圣眷正隆,也无可奈何。一日见贵妃娘娘独自倚栏低唱《清平调》三首,一唱三叹,正在顾影自怜大发花痴,赶紧小碎步上前,给她下药:“老奴原以为娘娘会对此诗怨入骨髓,不料竟然如此喜欢,实为不解。”贵妃诧异道:”此诗有何可怨之处?”高力士道:“娘娘可曾见过画图中,一武士手托金盘,盘中女子举袖凌风而舞,便是赵飞燕,乃汉成帝之皇后,宠幸无比,谁知她竟与燕赤凤私通。李白以飞燕比娘娘,其心可诛。”
杨贵妃听了此言,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原来她认了胡人安禄山为义子,出入宫禁,关系暧昧。据说安禄山曾经误伤杨贵妃胸前,留下了“禄山之爪”这个典故,还据说杨贵妃为了遮挡伤处,就发明了抹胸。高力士提赵飞燕此事,正刺中她的忌讳。于是心下怀恨李白,常在玄宗面前耳畔说丰白轻狂使酒,无人臣之礼。玄宗见贵妃不喜欢李白,便不再召他内宴。李白情知为人所中伤,再难被重用,只得借酒浇愁,与贺知章、张旭等人结为酒友,每日纵酒高歌,时人呼之为饮中八仙。
后人论到南唐后主李煜,总道“国家不幸词家幸”,否则就不会有“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样登峰造极的《虞美人》留给我们了。楼主认为同样的道理,李白如果仕途得意,最好也不过出将入相、位极人臣,但诗歌创作肯定就要黯然失色,中国文明史上会损失最辉煌的一颗巨星。他个人政治上的失意,实是我们中华文化的福气。
唐朝的几位超一流大诗人,其作品都有着鲜明的个人特色,以至于有些诗句即使我们不知道确切的作者,考试时都可以按风格蒙对连线题。楼主总结李白的特点就是:A.想象力已经丰富到了非人类的程度;B.可以把极大的数目词化成形容词的效果来用,比如“千里江陵一日还”、“飞流直下三千尺”、“白发三千丈”、“轻舟已过万重山”、 “尔来四万八千岁”等等,这种用法只有他最敢用,用得也最臻于化境,从来不怕数字大;C.大开大阖,气势雄伟,走的纯阳刚路子,唯少林派九阳真经可比。
李白诗歌还有个明显特点,就是常常为酒类做广告代言,著名案例之一是兰陵酒。《客中行》诗曰: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这里的“郁金香”不是指美丽的荷兰国花,而是指浸在酒里的香草“郁金”的香味。诗中虽藏着一抹作客异乡的哀愁,主色调却是主人的盛情和客人的豪爽,楼主很是喜欢。唐诗中若无李白,就不再成其为唐诗;李白诗中若无饮酒诗,就不再成其为李白。他居然连“一杯一杯复一杯”这种句子也能写得出来,且不显枯燥。但李白最后果然死在酒上,有次他在喝高了以后想去捞水中月,结果自然可想而知。小酌怡情,过则伤身,可见凡事须有节制。当然也有人有人说,李白如此嗜酒,是因为在仕途上不得志。
曹操在他的代表作《短歌行》里写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概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以帝国总理的身份为杜康酒代言,开了风气之先。此类商业活动的鼎盛期是在唐朝,比如李白代言兰陵酒,杜牧以代言杏花村酒,而王翰觉得只代言一个品牌的收入还不够,遂为整个葡萄酒协会代言。李白以诗仙兼酒仙的身份岂能落人之后?干脆也为整个清酒协会代言...这场代言战还蔓延到酒具行业,金樽、玉碗、夜光杯纷纷参战。大唐经济繁荣,名人代言的消费拉动效应非常强劲。杜牧赋得两句“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就帮助杏花村酒业的股价连拉5个涨停板,赚得盆满钵满。而李白一句“金樽清酒斗十千”,更是拉动整个清酒板块全线上扬,连日本游资都来入市,甚至买下好几个清酒品牌回国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