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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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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永清县志阙访列传序例

         史家阙文之义,备於《春秋》。两汉以还,伏、郑传经,马、班著史;经守师说,而史取心裁,於是六艺有阙简之文,而三传无互存之例矣。(《公》、《穀》异闻,不著於《左氏》;《左氏》别见,不存於《公》、《穀》。)夫经尊而传别其文,故入主出奴,体不妨於并载;史直而语统於一,则因削明笔,例不可以兼存,固其势也。司马氏肇法《春秋》,创为纪传,其於传闻异辞,折衷去取,可谓慎矣。顾石室金匮,方策留遗,名山大川,见闻增益。其叙例所谓疑者阙之,与夫古文乖异,以及书阙有间,其轶时时见於他说云云者,但著所取,而不明取之之由;自以为阙,而不存阙之之说;是则厕足而致之黄泉,容足之外,皆弃物矣。夫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闻欲多而疑存其阙,慎之至也。马、班而下,存其信而不著所疑以待访,是直所谓疑者削之而已矣,又复何阙之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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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阙疑之例有三:有一事两传而难为衷一者,《春秋》书陈侯鲍卒,并存甲戌己丑之文是也。有旧著其文而今亡其说者,《春秋》书夏五郭公之法是也。有慎书闻见而不自为解者,《春秋》书恒星不见,而不言恒星之陨是也。韩非《储说》,比次春秋时事,凡有异同,必加或曰云云,而著本文之下,则甲戌己丑之例也。孟子言献子五友,而仅著二人,则郭公夏五之例也。《檀弓》书马惊败绩,而不书马中流矢,是恒星不见之例也。马、班以还,书闻见而示意者,盖有之矣;一事两书,以及空存事目者,绝无闻焉。如谓经文得传而明,史笔不便於自著而自释,则别存篇目,而明著阙疑以俟访,未见体裁之有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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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史无阙访之篇,其弊有十。一己之见,折衷群说,稍有失中,後人无由辨正,其弊一也。才士意在好奇,文人义难割爱,猥杂登书,有妨史体,削而不录,又阙情文,其弊二也。传闻必有异同,势难尽灭其迹,不为叙列大凡,则稗说丛言,起而淆乱,其弊三也。初因事实未详,暂置不录,後遂阙其事目,等於入海泥牛,其弊四也。载籍易散难聚,不为存证崖略,则一时之书,遂与篇目俱亡,後人虽欲考求,渊源无目,其弊五也。一时就所见闻,易为存录,後代?连蜷补缀,辞费心劳,且又难以得实,其弊六也。《春秋》有口耳之受,马、班有专家之学,史宗久失,难以期之马氏外孙,班门女弟,不存阙访,遂致心事难明,其弊七也。史传之立意命篇,如《老庄》、《屈贾》是也;标题类叙,如《循吏》、《儒林》是也;是於史法,皆有一定之位置,断无可缀之旁文。凡有略而不详,疑而难决之事,不存阙访之篇,不得不附著於正文之内,类例不清,文辞难称粹洁,其弊八也。开局修书,是非哄起,子孙欲表扬其祖父,朋党各自逞其所私;苟使金石无徵,传闻难信,不立阙访,以杜请谒,(如云事实尚阙,而所言既有如此,谨存其略,而容後此之参访,则虽有惼心之人,亦无从起争端也。)无以谢绝一偏之言,其弊九也。史无别识心裁,便如文案孔目;苟具别识心裁,不以阙访存其补救,则才非素王,笔削必多失平,其弊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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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或谓史至马、班极矣,未闻有如是之詹詹也。今必远例《春秋》,而近祧《史》、《汉》,後代史家亦有见及於此者乎?答曰:後史皆宗《史》、《汉》。《史》、《汉》未具之法,後人以意创之,大率近於类聚之书,皆马、班之吐弃而不取者也。夫以步趋马、班,犹恐不及,况能创意以救马、班之失乎?然有窥见一二,而微存其意者,功亦不可尽诬也。陈寿《蜀志》,以诸葛不立史官,蜀事穷於搜访,因於十五列传之末,独取杨戏《季汉辅臣赞》,与《益部耆旧杂记》以补之。常璩《华阳国志》,以汉中士女有名贤贞节,历久相传,而遗言轶事,无所考见者,《序志》之篇,皆列其名,而无所笔削。此则似有会於多闻阙疑之旨者。惜其未能发凡起例,特著专篇;後人不暇搜其义蕴,遂使独断之学,与比类之书,接踵於世,而《春秋》之旨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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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代府县志书,例编人物一门,厕於山川祠墓、方物土产之间,而前史列传之体,不复致思焉。其有丰功伟绩,与夫潜德幽光,皆约束於盈寸之节略,排纂比次,略如类书;其体既亵,所收亦猥滥而无度矣。旧志所载,人物寥寥,而称许之间,漫无区别,学皆伏、郑,才尽班、扬,吏必龚、黄,行惟曾、史。且其文字之体,尤不可通,或如应酬肤语,或如案牍文移,泛填排偶之辞,閒杂帖括之句,循名按实,开卷茫然。凡若此者,或是乡人庸行,请讬滥收;或是当日名流,失传事实;削之则九原负屈,编之则传例难归。又如一事两说,参差异同,偏主则褒贬悬殊,并载则抑扬无主,欲求名实无憾,位置良难。至於近代之人,开送事迹,俱为详询端末,纤悉无遗,具编列传之中,曾无时世之限;其间亦有姓氏可闻,实行莫著,滥收比类之册,或可奄藏,入诸史氏体裁,难相假借。今为别裁阙访,同占列传之篇,各为标目,可与正载诸传,互相发明。是用叙其义例,以待後来者之知所审定云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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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

          史家著作成书,必取前人撰述,汇而列之;所以辨家学之渊源,明折衷之有自也。司马谈推论六家学术,犹是庄生之叙禽、墨,荀子之非十二家言而已。至司马迁《十二诸侯表叙》,则於吕览、虞卿、铎椒、左丘明诸家,所为《春秋》家言,反覆推明著书之旨,此即百三十篇所由祖述者也。(史迁绍述《春秋》,即虞、吕、铎、左之意,人讥其僭妄非也。)班固作迁列传,范氏作固列传,家学具存。至沈约之传范氏,姚氏之传沈约,不以史事专篇为重,於是史家不复有祖述渊源之法矣。今兹修志,而不为前志作传,是直攘人所有而没其姓名,又甚於沈、姚之不存家学也。盖州县旧志之易亡,又不若范史、沈书之力能自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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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述之重史官,犹《儒林》之重经师,《文苑》之重作者也。《儒林列传》当明大道散著,师授渊源;《文苑列传》当明风会变迁,文人流别;此则所谓史家之书,非徒纪事,亦以明道也。如使儒林文苑不能发明道要,但叙学人才士一二行事,已失古人命篇之义矣。况史学之重,远绍《春秋》,而後史不立专篇,乃令专门著述之业,湮而莫考,岂非史家弗思之甚耶?夫列史具存,而不立专传,弊已如是,况州县之书,迹微易隐,而可无专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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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书之未成,必有所取裁,如迁史之资於《世本》、《国策》,固书之资於冯商、刘歆,是也。书之既成,必有其传述,如杨惲之布迁书,马融之受汉史,是也。书既成家,必有其攻习,如徐广、崔骃之注马,服虔、应劭之释班,是也。此家学渊源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马、班而後,家学渐衰,(世传之家学也。)而豪杰之士,特立名家之学起,如《後汉书》之有司马彪、华峤、谢承、范蔚宗诸家,而《晋书》之有何法盛等一十八家,是也。同纪一朝之迹,而史臣不领专官,则人自为编,家各为说;不为叙述讨论,萃合一篇之内,何以得其折衷?此诸家流别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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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代以还,名家复歇,(父子世传为家学,一人特撰为名家。)而集众修书之法行,如唐人之修《晋书》,元人之修《宋》、《辽》、《金》三史,是也。监修大臣,著名简端,而编纂校勘之官,则隐显不一。即或偶著其人与修史事,而某纪某表编之谁氏,某志某传辑自何人,孰为草创规条,孰为润色文采,不为整齐缀合,各溯所由,未免一书之中,优劣互见,而功过难知。此一书功力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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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5 18:3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若夫日历起居之法,延阁广内之藏,投牒议谥之制,稗官野史之徵,或於传首叙例,详明其制;或於传终论述,推说其由,无施不可。亦犹儒林传叙,申明学制,表立学官之遗意也。诚得此意而通於著作,犹患史学不举,史道不明,未之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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