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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礼多人不怪

    《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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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

        承示志稿,体裁简贵,法律森严,而殷殷辱赐下询,惟恐有辜盛意,则仅就鄙衷所见,约举一二,以备采菲,然亦未必是也。盖方志之弊久矣,流俗猥滥之书,固可不论;而雅意拂拭,取足成家,则往往有之。大抵有文人之书,学人之书,辞人之书,说家之书,史家之书;惟史家为得其正宗。而史家又有著作之史,与纂辑之史,途径不一。著作之史,宋人以还,绝不多见。而纂辑之史,则以博雅为事,以一字必有按据为归,错综排比,整炼而有剪裁,斯为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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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来稿大抵仿朱氏《旧闻》,所谓纂辑之善者也;而用之似不能画一其体。前周书昌与李南涧合修《历城县志》,无一字不著来历。其古书旧志有明文者,固注原书名目,即新收之事,无书可注,如取於案牍,则注某房案卷字样;如取投送传状,则注家传呈状字样;其有得於口述者,则注某人口述字样;此明全书并无自己一语之徵,乃真仿《旧闻》而画一矣。志中或注新增二字,或不加注,似非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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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世纪遗漏过多,於本地沿革之见於史志者,尚未采备,其馀亦似少头绪;此门似尚未可用。至城市中之学校,录及乐章及先贤先儒配位,此乃率土所同,颁於令典,本不须载;今载之,又不注出於《会典》,而注出於旧志,亦似失其本原。又诗文入志,本宜斟酌,鄙意故欲别为文徵。今仿《旧闻》之例,载於本门之下,则亦宜画一其例。按《旧闻》无论诗文,概为低格分载。今但於山川门中,全篇录诗,而诸门有应入传志记叙之文,多删节而不列正文,恐简要虽得,而未能包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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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表之为体,纵横经纬,所以爽豁眉目,省约篇章,义至善也。今职官选举,仍散著如花名簿,名虽为表,而实非表。户籍之表善矣,然注图甲姓氏可也;今有注人名者,不知所指何人,似宜覈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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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艺文之例,经史子集,无不当收。其著书之人,不尽出於文苑。今裁文苑之传而入艺文,谓仿《书录解题》。其实刘向《七略别录》,未尝不表其人,略同传体。然班氏撰入《汉·艺文志》,则各自为传,而於《艺文》目下,但注有传二字,乃为得体。今又不免反客而为主矣。

         以上诸条,极知瞽蒙之见,无当采择。且不自揣,而为出位之谋,是以琐屑不敢渎陈;然既承询及,不敢不举其大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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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覆崔荆州书

        前月过从,正在公事旁午之际,荷蒙赐赆赠舟,深切不安。措大眼孔,不达官场缓急情事,屡书冒渎,抱惭无地!冬寒,敬想尊候近佳。所付志稿,解缆匆忙,未及开视,曾拜书,俟旋省申覆;舟中无事,亦粗一过目,则叹执事明鉴,非他人可及。前在省相见,送志稿时,执事留日无多,即云:“志颇精当;内有讹错,亦易改正。”数语即为定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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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5: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诸缙绅,磨勘月馀,签摘如麻,甚至屡加诋诘嘲笑,全失雅道,乃使鄙人抱惭无地!然究竟推敲,不过职官、科目二表,人名有颠倒错落;文徵碑记一卷,时代不按先後,诚然牴牾。然校书如仇,议礼成讼,办书之有签商往复,亦事理之常。否则古人不必立校雠之学;今人修书,亦不必列校订参阅之衔名矣。况职官、科目二表,实有办理错误之处;亦有开送册籍,本不完全之处。文徵则因先已成卷,後有续收,以致时代有差。虽曰舛误,亦不尽无因也。而诸绅指摘之外,严加诋诃,如塾师之於孺子,官长之於胥吏,则亦过矣。况文理果系明通,指摘果无差失,鄙人何难以严师奉之。今开卷第一条,则凡例原文云“方志为国史要删”,语本明白。要删,犹云删要以备用尔。语出《史记》,初非深僻。而签改为要典,则是国史反藉方志为重,事理失实,而语亦费解矣。文徵《二圣祠记》,上云“立化像前”,下云“食顷复活”。化即死也,故字书死字从化字之半。其文亦自明白。今签立化句云“有误,否则下文复活无根。”由此观之,其人文理本未明通,宜其任意诃叱,不知斯文有面目也。至职官、科目之表,舛误自应改正。然职官有文武正佐,科目亦有文武甲乙,既以所属七县画分七格,再取每属之职官科目,逐一分格,则尺幅所不能容;是以止分七格,而以各款名目,注於人名之下。此法本於《汉书·百官表》,以三十四官,并列一十四格,而仍於表内各注名目,最为执简驭繁之良法。今签指云:“混合一表,眉目不清。”又文徵以各体文字分编,通部一例,偶因碑记编次舛误,自应签驳改正可也。今签忽云:“学校之记当前,署廨列後,寺观再次於後。”则一体之中,又须分类;分类未为不可,然表奏、序论、诗赋诸体,又不分类,亦不签改,则一书之例,自相矛盾。由此观之,其人於书之体例,原不谙习,但知信口詈骂,不知交际有礼义也。其馀摘所非摘、驳所非驳之处甚多,姑举一二以概其馀。则诸绅见教之签,容有不可尽信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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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荆志》风俗,袭用旧文,以谓士敦廉让。今观此书签议,出於诸绅,则於文理既不知字句反正虚实,而於体例又不知款目前後编次,一味横肆斥骂,殆於庸妄之尤,难以语文风士习矣。因思执事数日之间,评定志稿得失,较诸绅汇集多日,纷指如麻,为远胜之,无任钦佩之至。但此时执事无暇及此,而鄙人又逼归期,俟明岁如签声覆,以听进止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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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学○为张吉甫司马撰大名县志序

         乾隆四十六年冬,余自肥乡知县移剧大名。大名自并魏移治府城,号称畿南冲要;而县志尚未裒合成书,文献之徵,阙焉未备。余有志蒐罗,下车之始,姑未遑暇。至四十九年,乃与乡缙绅讨论商榷,采取两县旧志,参互考订,益以後所见闻,汇辑为编;得图说二篇,表二篇,志七篇,传五篇,凡一十六篇,而叙例目录之列於卷首,杂采缀记之附於卷末者,不与焉。五十年春正月,书成。会余迁河间府同知,寻以罣误免官,羁迹旧治。而继为政者,休宁吴君,自隆平移治兹县。吴君故尝以循良名声三辅,而大雅擅文,所学具有原本。及余相得,莫逆於心。因以志稿属君订定,而付之梓人。爰述所以为志之由,而质之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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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5 22:4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曰:往在肥乡官舍,同年友会稽章君学诚,与余论修志事。章君所言,与今之修志者异。余徵其说,章君曰:“郡县志乘,即封建时列国史官之遗;而近代修志诸家,误仿唐宋州郡图经而失之者也。《周官》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是一国之史,无所不载,乃可为一朝之史之所取裁。夫子作《春秋》,而必徵百国宝书,是其义矣。若夫图经之用,乃是地理专门。按天官司会所掌书契版图,注:版谓户籍,图谓土地形象,田地广狭,即後世图经所由仿也。是方志之与图经,其体截然不同;而後人不辨其类,盖已久矣。”余曰:“图经於今,犹可考乎?”章君曰:“古之图经,今不可见。间有经存图亡,如《吴郡图经》、《高丽图经》之类;又约略见於群书之所称引,如水经地志之类,不能得其全也。今之图经,则州县舆图,与六条宪纲之册,其散著也。若元明之《一统志》书,其总汇也。散著之篇,存於官府文书,本无文理,学者所不屑道。统汇之书,则固地理专门,而人物流寓,形胜土产,古迹祠庙诸名目,则因地理而类撮之,取供文学词章之所采用,而非所以为书之本意也。故形胜必用骈俪,人物节取要略,古迹流连景物,祠庙亦载游观,此则地理中之类纂,而不为一方文献之徵,甚皎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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