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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市民

    市政府请你来讨论有关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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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30 15:4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参与讨论的意见和建议:



          一、对强拆的意见:
          应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贯彻执行。按《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对采取不合法不合规的强拆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强拆、强征的适用范围是十分有有限。行政强征在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中仍然有一定的合法性,但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已经命令禁止。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

           二、对地下停车位的意见:
           小区内地下车库对能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4)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
           如地下车库实行专门管理,指挥停车,清扫卫生,维护秩序,保证安全,是可以适当收取服务管理费用的,而收费标准应由政府制定,并由专门的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目前,我市开发的小区管理成了真空,缺乏监管部门!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纠纷不断,因业主诉求无门,许多矛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有些问题不可能一下子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譬如业主购房合同的面积大于办下来的房产证面积,而开发商却不按购房合同履行退款义务,物业费用收费过高,不断涨价等问题,房产局不监管,这些突出的问题,最终让许多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业主怨声载道!


          三、对城市开发与文化保护的意见:
          城市开发要以人为本、保持特色,在谋求长远中,更要有超前发展的眼光和规划,不能以近视镜来开发城市,否则就会沦入重建重拆的怪圈。
          文化保护是关乎到一个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是否深厚的文化传承问题。要在保护、维护、复原古貌上下功夫。既不失古城特色,又彰显现代文化元素,这是个承上启下、继承和传扬的问题,城市开发和文化保护必须要由专家把脉、设计、规划,既要统筹兼顾,又要风韵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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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31 09: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质监局城区分局 于 2016-5-31 09:49 编辑

        一、依法强拆: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保证正常建设,打击违法建设:一是建立打击违法违规建设信息报送制度。二是建立打击违法违规工作动态巡查制度。三是健全和完善打击违法违规建设举报奖励制度。四是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群众合法权益: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坚持思想高度重视到位;二、坚持政策宣传到位;三、坚持法规政策执行到位;四、坚持有情操作到位。遏制阻挠项目建设的漫天要价行为:一、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二、宣传法规政策;三、进行专项整治。
        二、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可以收费,不过要是占用共有面积就需要开业主大会通过以后才能收取。1、对于规划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车位,根据物权法规定,应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另外,如果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还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3、对于规划车位中双方当事人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物权法对此未作规定,但由于此类车位均是建造在业主共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表面上,根据“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小区房屋出售给业主后,该小区所占土地使用权也一并转移给了各业主。规范停车位建议:政府和媒体可宣传管理有方、停车规范的小区;由城管部门组织排查住宅小区的停车情况。对停车位不足,出行有隐患的小区,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因地制宜推广车辆安全停放设施的改造工程;在新建住宅小区的规划审批中,将小区居民的消防安全通道、地下车库作为审批指标,规范车辆管理。规范小区物业规范管理建议:一、研究制订出台小区物业职责等政策,使执法有据可依;二、管理部门要明确职权,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避免管理漏洞;三、加大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相关法规政策,维权有门;四、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整治活动,杜绝公共绿化带种菜及车库性质改变等现象发生。
        三、城市化进程中传承保护地域问文化:一是坚持政策规划引领,不断健全保护与传承优秀地域文化的政策法规体系,把地域文化保护规划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二是坚持落实保护责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确定责任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将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列入考核目标。三是坚持科学保护利用和传承,积极创新保护与传承的方式方法,形成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馆藏保护、整体性保护等多种形式的立体保护体系,并通过设立传习所、创意园区等形式传承和弘扬传统工艺。四、创新体制机制,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地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途径。要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发展保护体系。五、合理利用,活化资源。随州市是国家园林城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科学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将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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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1 15: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强拆的意见:
    第一, 政府应该尊重民意,确保征地拆迁农民的生活水平并保障他们的长远生计,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第二,做好宣传与思想政治工作,为了社会和谐与民众利益,征地拆迁的政策也包括安置补偿工作。
    第三,“科学规划,依法依规实施拆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居工程方面的规划。
    第四,健全工作机制,政府需要完善合理解决矛盾的制度。

    二、对地下停车位的意见:
        地下车库如果有人专门管理,指挥停车,清扫卫生,维护秩序,保证安全,收点费是可以的,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三、关于文物保护的意见:
        目前,随州市范围内有重大文物及保护价值的建(构)筑物并不多见,不存在影响随州市城市化建设。 在城市建设中,对于有重大文物及保护价值建筑物(构筑物)应预以保护,不能随意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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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2 11: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关于强拆
    强拆是政府在依法征收的土地上给予了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拆迁户拒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而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再就是私自建设,没取得任何手续和许可,必须拆除的违法建筑。城市建设中,正确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很重要,城市建设重要,老百姓的利益也不能损害,应根据本地的物价水平给予合理的补偿,配合的给予奖励和政策扶持。
    二、住宅小区收费问题,首先,要把秩序管理好,合理收费,小区居民不能随意圈车位。由物业统一管理,停靠整齐,保障小区通道畅通,合理收取一定费用有必要。人防工程不得随意变卖,既然是人防工程,卖给私人算怎么回事,可以合理价位出租,保留主权。
    三、保护随州地域文化非常重要。建设部门与文物保护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原有古迹不仅要保护,还要挖掘,开发利用好,为城市建设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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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3 17: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依法强拆
    依法强拆是拆迁部门或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对拆迁地段的拆迁申请审核和审批后所实施的拆迁。认为可从以下开展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认知。通过拉横幅,张贴宣传单页,走访户主等方式,达到提高对政策的传播力度。二是注重多方建言,做足公示公告。做到汇总、整理各方意见,并采纳合适的建议,并且做到信息的透明。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执法。联合公安、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开展科学执法。
    关于停车位收费问题
    对于停车收费问题觉得应该视不同情况而定,该收的一定要收,不该收的不能收,不可一概而论。对于规范停车位和规范小区物业规范管理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物业方、业主方共同参与管理。政府部门方,需要根据物业、业主双方的意见来制定使用的规定制度;物业方,在管理工作中,要履行好管理业务、职责,做到不遗漏、不忽视;业主方,要全力支持政府部门、物业方的工作,并参与其中,对于有相应的意见应该通过合理的途径方式来表达。
    关于地域文化保护问题
    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的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是历史的结晶,是鲜活的生命。城市要发展,文化更要保护。城市规划发展的前期,要做好扎实的调研、研究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破坏文化遗产的情形发生。对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城市发展、文化保护冲突的情况,要综合考量,全面的分析,才能够拿住方案。如,文化保护项目放在首位的,那建设项目该停止的必须停止;建设项目放在首位,文化保护遗产也不能简单的推倒而已,要抓紧复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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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09: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强拆的意见:
       拆不拆迁?如何拆迁?必须尊重公民的意愿,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尊重国家的法律法规。早在2011年年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正式施行,怎么征收、如何补偿,参照标准规定得一清二楚。可是在这起事件中,如果相关部门在公民不同意拆迁的前提下,就采取非正常手段,显然与当下的法治建设背道而驰。
      依法拆迁无可厚非,民众怨愤的是强拆。强拆采取的手段是暴力,动力则是暴利。为了暴利一再滥施暴力,这是不少强拆血案频现的直接原因。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不能只是一句空话。建设法治政府一切都必须按法律来,迷恋暴力,动辄动粗,必然受到严惩。

    二、对地下停车位的意见:
      《物权法》第74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可以根据《物权法》第74条判断停车位的归属。具体来说,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无论地上还是地下车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通过约定的方式来决定归属,约定依据可以是房屋买卖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地面停车位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归业主共有。
      现在绝大多数小区的地面停车收费都有物价部门的政策依据和停车合同,无法否定政策和合同的效力。此外,业主共用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地面车位属业主共有,并不意味着每个业主单独所有。停车业主所交停车费扣除管理成本、酬金和税金之外,其剩余收益归属全体业主所有,也是对没有停车位业主的一种利益平衡。
      物业与业主之间加强沟通,制定停车和物业管理规范,居委会社区进行一定的监管,共同管理好小区制度。
    三、对城市开发与文化保护的意见:
      城市文化是城市发展之“源”,城镇化是城市发展之“流”。只有“源远流长”,才是我国城市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道。因此,城市文化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核心问题。城市不仅要为人们身体的栖居提供物质的场所,还要为人们心灵的栖息提供精神的空间。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自由。城市开发与文化保护要科学设计,要有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有地方特色,要有发展眼光,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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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0: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关于“强拆”问题
    对于“强拆”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区分的来看,属于公共用地,例如:修建桥梁、公路、公园等公共用地的情况,如果拆迁户阻扰且提出不切实际的要求,可以依法予以拆除,但是采取强拆的手段应该慎用,如果不是涉及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问题,最好通过协商予以拆除。如果涉及的是商业用地问题,建议不宜采取强拆手段,商业用地的最终获益者是个人或者部分群体。
    二、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问题。
       关于小区停车位收不收费,收多少费的问题,因为每个小区的情况不一样,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方式来和物业公司协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来制定相关的费用收取标准。政府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规定哪些费用是可以收取,哪些费用不能收取。
    三、关于保护随州地域文化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如何传承和保护随州的地域文化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我们的建议随州的地域文化是需要保护的,这是留给子孙后辈的巨大财富,不管社会如何发展,我们的文化还是要一直传承下去,政府部门可以根据随州的实际情况,比如我们的炎帝文化、编钟文化、专汽文化、历史文化名城等等,这些都是随州的文化名片,我们更应该好好的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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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0: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意见:
        依法征收土地、拆除违法建筑,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提高城市建设水平,改善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突破城市建设和发展土地资源瓶颈的必要手段,是一件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符合城市发展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建议:一、完善制度。制度性漏洞,是拆迁征地最大的难题,如土地征收前用途不同或征求后用途不同,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对被征地户来讲显然是不公正的。因此,必须尽快修复制度性缺陷,体现政策公正性。二、规范操作。具体工作人员要严格依章办事,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或采取哄、蒙、骗的办法,失信于群众。一定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强弱不欺,不让守法群众吃亏,也不让少数胡搅蛮缠者沾便宜。三、走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群众中去,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条件不成熟不能限期强令征迁,以免操之过急,激化矛盾。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理顺情绪,消除误解,争取绝大多数群众支持。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在规划区域内出现手续完备违法建筑,严格问责审批人,在所辖区域出现违法建筑不予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反响,严格问责所在地政府及相关责任人。五、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加强对群众依法征收土地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宣传教育,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解释,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懂得正当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做懂法守法正直诚实的好公民。正面报导征收拆违中先进典型案例。对极少数心存侥幸,私欲过度膨胀的钉子户,要通体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迫其知难而退。
        地下车库、车位问题是目前市民反映比较突出的民生问题,我觉得,车库车位应该交由物业公司统一规范化管理,一车一位,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由物业公司征收适当的车位卫生管理费,如果放开的话很可能造成乱停乱靠,阻碍小区道路交通等各种现象。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城市特色是指一座城市的内涵和外在表现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的个性特征。城市特色是一个城市的生命,是此城市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重要之处。一座现代化的城市,除了要有时代气息外,更要有历史文化传统,成为这一城市的特色与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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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5: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吴山国土资源所 于 2016-6-6 15:26 编辑

    吴山国土资源所意见:

    一、关于依法“强拆”问题。城市房屋拆迁,是当前群众非常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依法拆迁,是维护被拆迁居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和保障。在我国,城市居民房屋受法律保护。目前,我国已形成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主的法规体系,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对拆迁有明确要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拆迁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该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从法律上讲,拆迁人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给被拆迁人作了合法补偿和安置后,就有权利拆除被拆迁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屋及附属物,同时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裁决限定的搬迁期限内负有履行搬家腾地的义务。强制拆迁需以作出房屋拆迁裁决为前提。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达不成协议,应首先申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拆迁裁决,裁决机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然拒绝履行拆迁义务,方可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未履行或未经拆迁裁决的,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均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在决定强制拆迁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二、关于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该不该收费。收不收停车费,收取多少,决定权在全体业主或选举产生的业委会,而不在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在提议向业主收取停车费时,应事先了解清楚小区里面的这块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有些确实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但是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确实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收取的停车费,由全体业主决定其用途。
    三、在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传承保护随州地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我们的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遗产,是历史的结晶,是鲜活的生命。城市要发展,文化更要保护。城市规划发展的前期,要做好扎实的调研、研究工作,尽最大可能避免破坏文化遗产的情形发生。对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城市发展、文化保护冲突的情况,要综合考量,全面的分析,才能够拿住方案。如,文化保护项目放在首位的,那建设项目该停止的必须停止;建设项目放在首位,文化保护遗产也不能简单的推倒而已,要抓紧复原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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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6 15: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1.支持依法合理强拆,反对漫天要价。
    2.住宅小区停车位不该收费,应该以服务为主,但要规范管理,适度处罚。
    3.合理开发,杜绝过度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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