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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6: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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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庄王时,太子违犯茅门之法,廷理依法处理,太子哭着要庄王诛廷理。庄王说:“法者,所以敬宗庙,尊社稷。故能立法从令尊敬社稷者,社稷之臣也,”“是真吾守法之臣也”。对廷理不仅不予加罪,反而益爵二级,太子则请罪认错。此事被传为美谈。
子文为令尹时,廷理因犯法者为子文族人而释之,子文指责廷理说:廷理之职为“司犯王令而察触国法也”,“今弃法背令而释犯法者,是为理不端,怀心不公也”。身在“上位”的子文,为“士民”作出表率,受到了国人的爱戴。
《说苑·至公》记,虞丘子荐孙叔敖为令尹后,虞丘子家人干法,孙叔敖执而戮之,虞丘子对楚王说:“臣言孙叔敖,果可使持国政,奉国法而不党,施刑戮而不委,可谓公平。”孙叔敖和虞丘子都以国法为重,不徇私狂法,因而受到后人的称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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