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门街社区 于 2016-8-31 15:00 编辑
如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共十章,154条,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一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为了从制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而制定的,其中确立了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法》既然是一部法律,凡涉及食品安全工作必须遵守。但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由于交叉监管区域没有细化规定、多部门执法造成监管缺位、力度效果不佳的空间等;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给基层监管工作带来了实际的困难;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存在不完善,需要细化;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处罚问题人们认为有点轻等等诸多问题。如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我们龙门街社区讨论后认为:
1、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抓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结合全市实际,制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确保相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资产及时划转整合到位。二是筑牢盖边沉底的监管基础。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推动食药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行政监管、执法监管、技术监督“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模式,优化配置、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三是充实兵强马壮的基层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实到急需加强的基层监管机构,真正让基层“兵强马壮”。
3、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惩重处。坚持打建结合,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规范,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酒类、食用油、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整治,从生产许可、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市场流通等各个环节中排查风险和整治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改进生产条件,从源头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二是开展重点区域专项整治。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点、工地、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针对食品五小行业脏乱差、农村家宴易发中毒事件的特点,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小食堂、小商店和农村家宴的监管,促使业主改善生产条件,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坚决杜绝“三无”食品、无“QS”认证食品等问题食品的流入,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对不具备加工条件的依法进行取缔。
4、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管的严格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管公信力;强化协同联动,良性互补,不断增强监管合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管,鼓励广大消费者、媒体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支持社会团体、协会组织、同业商会开展行业自律和依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共同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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