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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妇发〔2015〕19号 关于评选表彰随州市“优秀兵妈妈”、 “优秀军嫂”的通知 随妇发〔2015〕19号 各县、市、区妇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妇联,市直单位各妇委会: 为大力弘扬爱国拥军的光荣传统,激励广大妇女继续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推进我市双拥工作的开展,市妇联决定在“八一”建军节期间评选表彰随州市“优秀兵妈妈”、“优秀军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户籍在随州的现役军人母亲或者在拥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现役军人妻子(曾获随州市级以上“优秀兵妈妈”、“优秀军嫂”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表彰名额:评选表彰“优秀兵妈妈”、“优秀军嫂”各10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全力支持子女或丈夫安心服役,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吃苦耐劳,勇挑重担;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团结邻里,助人为乐,有较高群众威信和良好社会影响。 (三)在本职工作和生活中,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爱岗敬业,辛勤劳动,无私奉献,成绩显著。 (四)“军嫂”务必是随州籍或驻随各部队现役军人的妻子。 (五)“兵妈妈”可以是现役军人的母亲,也可以是在拥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性。 三、评选步骤 (一)各地各单位要在原有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以建军节表彰为契机,在“八一”建军节前后开展“五个一”活动:一是开展大宣传,在妇联网站、《随州日报》及各地门户网站上广泛宣传军嫂、兵妈妈的先进事迹;二是开展大走访,结合实际情况,走访慰问军嫂、兵妈妈;三是开展大帮扶,对生活困难的军嫂、兵妈妈进行解困帮扶;四是开展大共建,组织女干部、女村官、女企业家等与军嫂、兵妈妈结对共建;五是开展大交流,组织军嫂、兵妈妈到部队体验生活,组织座谈交流会。 (二)各地各单位要在开展“五个一”活动的基础上,本着公开、公正及好中选优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主办单位将通过材料审核、考察评定的方法,从候选人中确定人选,于“八一”建军节前表彰。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同时广泛发动,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推荐出来。 联系人:向艳 联系电话:3593055 附件:1、随州市“优秀兵妈妈”推荐表 2、随州市“优秀军嫂”推荐表 随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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