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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简论:社会公益活动是每个人、每个单位展示自我体现的形式,不是被动而是主动性的、积极性的,用奉献精神和行动所指,达到价值观的传递与传承,影响社会和人类,构建和谐社会目的。
近几年来,我市好多单位和个人,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注重公益项目的发挥、发展、创新,主动积极参与公益社会活动频率很高,思想前卫,形成常态,取得实效,有目共睹,擦亮了单位的品牌,形成了特色,推动了工作和树立了单位形象,带动了社会力量,不能不说是个大市场。
就个人观点,归根结底要把公益活动做好,必须达到“两性”:
主动性:
主而不动为空也。不以公益活动而活动,不以公益活动拉动单位源力,从事业、社会发展的角度,从世界观的理念着手,主动参加,谋划全局,不被动,纳入工作常态机制,上硬件、画软件,造人件,象规章制度一样去严格执行,把纪律挺在前面,去行为之之,就不怕别人说你不是主动的作为。
积极性:
取决于思想、态度、前瞻思绪的决策性。事物的规律性取决我们的遵循梦想所在。公益活动不是说我们非要化缘多少,而是取决我们参加的积极性所取得的社会效果,用我们的小小行为,带动全社会力量,发扬光大奉献精神,这就是我们的积极面,就不愁公益活动没有效果。别人永远说你站在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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