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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6 16: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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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强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部委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征地报批前未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的,不得批准征地。……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征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做到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
征地批准后,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同步进行。公告中群众再次提出意见的,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国土资源部紧急通知: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
中央文件:
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于停车位是否应该收费
地面停车要交停车费是合理的,因为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的,如果不收就是损害无车业主的利益。物业只是代收而已。但是:1、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标准应与业委会协商,并经业主大会通过;2、应建立停车费收入帐册,并定期公示。因为,停车费是小区全体业主的,用来补充维修资金;3、物业公司可得到用于停车管理的费用,具体多少要经业委会同意,并在小区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城市创建和文化保护
1、遗址保护一定程度上让步于城市建设 按照现代城市建设的要求,城市规划范围内的遗址与现代化建设的高楼大厦(可能)会格格不入,因而进行城市现代化建设就不可避免的会对遗址赖以生存的历史,人文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财政支出是有限的,所以能用于遗址保护和城市建设资金必然此虚彼盈,产生冲突。
2、城市文化是城市发展之“源”,城镇化是城市发展之“流”。只有“源远流长”,才是我国城市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道。因此,城市文化是城镇化进程中的核心问题。城市不仅要为人们身体的栖居提供物质的场所,还要为人们心灵的栖息提供精神的空间。以人为本就是要爱护人的生命、关怀人的幸福、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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