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与管理
一、针对私搭乱建非常严重的情况,我建议
(一)严格农村建房管理。严把规划选址关、设计关、承建人资质关、地基结构质量及安全措施关,凡不符合村庄规划、无正规设计图、承建人无建造师或建筑工匠证、无地基基础质量处理及施工安全措施的,不得办理农民建房“一书两证”手续。未依法取得合法手续并经乡镇村镇建设管理人员现场定位、划线的,不得动工。承建农民住房,必须是具有资质证书的建造师、建筑工匠、施工企业。加强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控,建立农民自建房屋档案。
环境保护
针对随州石材厂多,矿山多,生态破坏严重。我建议
(一)启动修复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结合总体规划,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土地权属登记,提前启动了生态修复规划,由农林部门结合“创森”工作部署,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对已经开采过的区域及时进行植被绿化恢复,改善生态环境。由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历史文化保护
针对随州文物多的特点。我建议
(一)加强宣传工作,构建防控体系。各级政府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文物保护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群众对古墓葬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让群众认识到文物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广泛发动群众力量监督举报盗墓行为,为古墓保护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政府部门要积极协调规划部门,对所有申报在建项目,根据法律要求,必须在事先进行过抢救性文物勘探工作后,方能开始施工,以此确保地下文物资源的合理开发。 (二)加大打击力度,遏制盗掘行为。建立信息互通、一案一报工作制度。为加强对盗抢文物犯罪情况的准确掌握和分析研判,公安、文物管理部门要实行案件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文物犯罪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内部实行盗抢文物犯罪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发生的盗抢文物犯罪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加强文物被盗案件的预警制度建设,发动群众积极投入到保护文物、预防文物被盗案件的发生的工作中。继续坚持挂牌督办工作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审判机关要严惩不贷,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以此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三)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加大科技和经费的投入,确保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始终处于执法部门的监控之下,为古墓葬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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