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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淡淡紫玉 于 2016-9-7 10:13 编辑
他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与基层群众有着最质朴的感情。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从副庭长到庭长,变的是岗位,不变的是一名基层法官26年坚守岗位、司法为民的初心。他,就是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庭长陈正彬。先后被省法院授予“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区委、区政府三次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于2014年夺冠全市首届“最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今年,北郊法庭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2015年度集体三等功”。 他说:“‘充电’是保障司法为民的基础” 作为一名法官,陈正彬同志始终不忘钻研业务。他坚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是保证办案公正和提高效率基础”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使自己的工作不偏离正确轨道,坚守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服好务。平时,他努力克服困难,坚持参加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 参加党校的在职培训,不断为自己充电;每周集中半天进行业务学习,学习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确保法律适用自如,促进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 他说:“规范管理是促进司法公正的‘航标’” 长期在北郊法庭庭工作的陈正彬,锐意进取,狠抓规范管理,有力推动了法庭民事审判工作改进和提升。抓审理程序,亲自送达、开庭审理,制作判决书,件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抓目标管理,对学习规划、经费管理、行政事务、人员分工等责任到人、细化到“肩”、量化到“分”。亲自审阅,亲自签名。抓办案成效。陈正彬强调:“民事案件虽小,但牵扯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稍不注意,就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甚至引发巨大的社会矛盾”。面对错综复杂的民事案件,陈正彬都要召开座谈会,交心谈心, 耐心疏导,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案结事了”。在他任北郊法庭庭长6年里,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28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900余件,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了 “上诉而后申诉”,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抓案件执行,树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正彬同志总是在执行前先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当事人知道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产生的后果,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此项工作需要极大耐心和极强的专业素养,而陈正彬同志总是坚守做细致工作,排除干扰,促使案件圆满执行。 他说:“法治宣传教育是解决矛盾纠纷最好的‘良剂’” 陈正彬长期坚持以法为准绳,耐心调解息纷,就案说法重实。他把办案和法官社会责任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掌握了既实用又快捷的调解技巧。如陈某等四人诉某水泥厂合伙纠纷案,标的30多万元,承办人员到水泥厂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时,遭到围攻和辱骂,为防止矛盾激化,促使其认识到错误,他及时进行疏导,拿出相关法律手册,做了大量法治宣传和调处工作,圆满地调解结案。万店一村民王某因邻里纠纷而起诉到法院后,陈正彬经实地勘察,现场宣讲了有关法律规定,指出其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同时对其疑问给予耐心解释与回答。在对双方进行耐心法治宣传教育后,双方均表示以后邻里间要和睦相处,同时要学习法律知识。 他说:“人民法官宗旨是为民,要对肩上‘天平’负责” 陈正彬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廉洁正“天平”。他经常说:“秉公执法、不徇私法、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确保每件案件处理公正”。当事人诉求,只要能做到的,他都不推辞,总是挤出时间想方设法的去帮助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也能给予耐心地解释,从不一推了之,始终做到“六不”,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旨牢记心中。 作为一名奋斗在法律一线多年的法官, 今后,他将会继续保持乐观积极心态,用长期积累起来的知识和经验,为国家审判事业献计出力,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切实做到司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