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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置顶费”看慈善和商业二者的逻辑关系
从事过网站运营的人都知道,网站置顶费是针对有特别需求的特定群体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有偿服务。从商业的角度看,这种行为是买卖双方共同达成的一种纯商业的合作。
前些日子,在浙江金华民政注册的社会组织施乐会要求求助人通过一家名叫“46网络营销中心”的网站交纳置顶推广费。交费后,求助帖会得到推广,并能够显示在施乐会网站首页。
所谓的“置顶费”,就是求助者发布在施乐会捐赠平台上的信息帖,如果付费以后,能够持续保持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互联网时代的用户更加懒惰,占据醒目位置的信息有更多的机会获得关注,而其他沉底的消息就真的会石沉大海,因此醒目位置可以极大地帮助募捐。这也是施乐会继此前拉捐赠收取15%高额提成引发争议以后,第二次使用商业化手段经营慈善而引发关注。
说到这里,想到11月23日,随州文明网网友“爬爬龙”发表的一篇帖子《你怎么看待那些抱着功利目的去做公益的人》,这篇帖文中引经据典且阐述了一些观点。那么,公益是否有功利目的在里面呢?本人将在另一篇文章中与大家来探讨一下公益与慈善上的本质区别。今天要与大家探讨的是慈善事业商业化的一些问题。说实话,我本人并不抵制慈善事业借助商业力量,毕竟从网上的资料显示,施乐会2007年成立至今,他们已经累计募捐超过一个亿的资金,帮助到49478个家庭,这项成绩是相当可观的。但是,慈善和商业二者的逻辑在根子上是有矛盾的,慈善关注的是人心和公平的问题,而商业是用来解决效率的手段。从商业化运作的施乐会发展来看,在效率上是相当成功的,以这样基础的机构,不仅募资有道,官方网站和服务系统的精致程度,远超国内大多数社会组织。可是当商业带来巨大成功的时候,这家机构在人伦和公平上有了同样大的漏洞。
可能有人会说,慈善机构怎么会和人伦扯上关系,其实不然,这里包含的人伦问题大了去了。远处的和外地的不说,就是本地的网络,经常会出现一些这样的问题,大家的初衷其实都是好的,但是无意识里却已经违背了一些人伦的东西。
所以,必须要指出的是:网站为了扩大捐款的效果,用各种极端残酷的照片、卑贱的口吻以近乎乞讨的模式呼吁捐款,这是对受助人人格上极大地不尊重,血淋淋的照片也是违反人伦的。当今的慈善观念下,捐赠者和受助人是同样平等的,不能以牺牲人的尊严为代价。
再者,在资源稀缺和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运用市场手段调配资源当然可以探讨,对收租金需求更加紧迫的家庭愿意付出更多的成本来获得帮助,包括付出资金,是一个现实的需求。然而,即便是市场的手段,也需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而施乐会选择了收费的方式调配资源,公开的资料上没有这样的信息,机构领导和工作人员不愿意公开承认收费的存在,而甚至于最终通过一个商业公司来收费,这样遮遮掩掩的行为完全无法保证过程的公平。
还有,收钱的过程也存在一个致命的质疑点,往往愿意付钱来将求助信息置顶的受助者,获取帮助的需求非常紧迫。而在这样紧迫的情况下,受助者一方没有足够的谈判对价,完全受制于网站方。如果从商业合同的角度是看待这一问题,这完全是个可以撤销的合同,个中道理大家都明白,但是,因为是求助方面的,在那样的一个条件限制下,求助人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借助慈善机构来获得更大的帮助,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考虑是否合法,只能从合情的角度去考虑了。
另外,无论商业公司做慈善,还是慈善公益用商业手段,都应该态度鲜明,不能什么好处都想要而挂羊头卖狗肉。网站用苦难和行善吸引捐款人参与,而部分捐赠实际上又以各种形式被分流,那么这部分资金去向应当公开,是否作为符合机构慈善宗旨的二次分配用途,而不能作为小金库私分。当然,如果该网站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标明是一个商业性的捐赠服务平台,可以另行讨论。
最后,会有人问,做事捞不了什么好处我为何要做。可是,好事为什么最难做,就在于此,要把没有好处的事情做好,这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大好事,但是做不好,则会成为众矢之的。
因此,要正确的理顺慈善与商业的逻辑关系,既让慈善行为来借鉴商业力量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又不忘救危扶困的初心,提高工作效率,且不能损害公平和人心,真的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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