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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等风来 于 2014-12-23 11:36 编辑
12月10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电力[2014]538号文复函同意将鄂州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 100万千瓦)、江陵火电项目新建工程(2 66万千瓦)和随州火电项目新建工程(2 66万千瓦)三个项目纳入我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三个项目分别由湖北能源集团、华电集团和华能集团牵头开展前期工作,项目总投资约180亿元。
国家能源局在复函中强调,三个项目的环保能效指标要达到《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相关规定,100万千瓦级湿冷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282克/千瓦时,60万千瓦级湿冷机组设计供电煤耗不高于285克/千瓦时,同步建设高效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排放浓度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下阶段,我省将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积极做好三个项目前期工作的跟踪协调,督促项目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力争三个项目均能在2017年前投产发电。(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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