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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红绿灯 于 2017-5-16 21:17 编辑
关于对李文等10名同志 “带彩”娱乐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
2017年5月4日晚21时许,随县高城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李文(中共党员),随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局职工程威,随州市白云湖水利工程管理局职工王洋、汪汉丹、敖兵、李相付,随州市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职工郑诚,湖北齐星集团职工阁先军(中共党员)、邓小亮(中共党员)、胡长春(中共党员),在城区正飞酒店“带彩”娱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给予行政处罚。根据相关纪律规定,随县高城镇纪委、市水利局、湖北齐星集团党委、随州高新区城东工作局党委分别给予李文、邓小亮、胡长春、阁先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程威、王洋、汪汉丹、敖兵、李相付、郑诚行政警告处分。 上述同志在公共场所“带彩”娱乐行为,属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深刻反思,汲取教训。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带彩”娱乐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抓早抓小抓经常。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对纪律条规的学习,牢固树立法纪意识,从严约束自身行为,自觉抵制“带彩”娱乐行为,积极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情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党员干部职工“带彩”娱乐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是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对因不抓不管导致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突出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中共随州市纪委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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