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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5 10: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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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轮候认购程序:
1.符合相关优抚优先政策的3名轮候对象已于2014年12月18日11时,按照省政府及2014年10月20日在随州日报上公示的《曾都区2014年经济适用房销售摇号规则》规定,依照轮候顺序号优先选择了房源。(肖书平:4-2-102;李玉杰:3-2-102;孙登权:1-3-202。)
2.剩余的114套待购房源,由公证处工作人员将房号做成卡片分别装入密封的信封,然后由纪律监察、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验箱,再装入抽签箱后并摇混。轮候购买对象按照轮候顺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依次抽签,并现场由区监察局、烈山公证处工作人员共同确认登记。
3.所有取得轮候购买资格的对象应当自抽签结果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全额缴纳购房款并签订购房合同,逾期未全额缴纳购房款和签订购房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购买资格。自动放弃购买资格的轮候对象不再进入下一轮认购。
4.凡未按照公告规定到现场参与抽签认购仪式的轮候对象,视为自动放弃轮候购买资格,不再进入下一轮认购。在仍存在待购房源情况下,重复轮候认购程序的第二程序,直至所有房源认购完毕为止。
七、注意事项:
1.入场时间:轮候购买对象都必须在2014年12月31日8点以前进入抽签现场,8点28分以后,除现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抽签现场。
2.入场要求:轮候购买对象必须持《曾都区2014年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证书》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
3.入场对象:轮候购买对象每户只限本人一人入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一人持《曾都区2014年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证书》及轮候购买对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入场。
曾都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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