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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秋泓 于 2015-1-14 15:38 编辑
(通讯员:李登科)从财政局获悉,近日,根据随县编发[2014]17号文件批复,随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公室为县财政局内设机构。日前省级统筹资金120万元已拨付到我县财政专户,县财政局正在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拟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及《随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预计明年年初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推出,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的规定从侵权人方面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建立这项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制度设计上坚持了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是一种新型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单位:随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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