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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13时20分,随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新316国道随县星炬小区红绿灯路口往随州方向200米处一挂车起火。经初步了解,该车为陕西籍车辆(车牌:陕D88255、陕DD233挂),挂车车斗所载物质为“2-萘酚”,载货重量30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底部起火冒烟,引燃车斗内所载“2-萘酚”,形成地面流淌火,火势猛烈燃烧,现场浓烟滚滚,新316国道被火势截断,造成双向车辆无法通行,情况十分危急。
接警后,随县消防大队立即出动3车19人于13时30分许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大队全勤指挥部随警出动。13时45分,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调集曾都消防中队2车12人到场增援。14时10分许,市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李国刚带领支队全勤指挥部人员到场指挥事故处置。经消防官兵奋力扑救,13时55分,现场明火全部被扑灭,随后消防官兵对车辆进行冷却降温,并对国道路面进行洗消处理。此次事故因出警迅速,处置得当,未造成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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